12月8日成品粮(面粉)协议储备竞价交易公告-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5 19:15:15
受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南方小麦分中心举办本次地方成品粮协议储备工作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12月8日 10: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页,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南方小麦分中心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采购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1、交易内容:
1.1竞价标的:镇江市市级储备成品粮(面粉)协议储备保管服务费。根据《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本交易应标方仅限定为镇江市本市面粉应急加工企业参与。
1.2 面粉协议储备保管服务费:350元/吨/年,减价幅度5元/吨/年。
2、协议储备工作的内容和要求:
2.1 品种:面粉
2.2 等级:特制二等及以上等级标准。
2.3 生产时间:入库时间的一星期内。
2.4 数量:900吨(分3个标段)。
2.5 包装:25公斤包装或者委托方认可的包装规格。
2.6 储备期限:自2025年 12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
2.7 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3、结算方式
成品粮协议储备库存的资金由中标方负责筹集,委托方按合同数量每年给予协议储备保管服务费,储备按季结付一次费用补贴。
5、交货及验收方式
5.1 交货时间:2025年1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入库。
5.2 交货地点:中标方成品粮仓库。
5.3以协议标的数量为验收单元,在交货期限内未达交货数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及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损失损耗处理
成品粮在协议期间发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中标方承担。
7、库存管理
7.1成品粮储备库存实行动态轮换,由中标方根据库存成品粮储备的质量和生产经营情况,保持成品粮储备库存数量、常储常新的情况下自行轮换,年轮换次数不得少于4次。
7.2成品粮储备库存粮权属中标方,如遇政策调控,市政府下达市级储备成品粮投放市场调控命令,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8、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8.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8.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8.3根据《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本交易应标方仅限定为镇江市本市面粉应急加工企业参与。
8.4应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持有相应面粉(食品)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配送能力强、库存充足周转快,具备成品粮储备储存的仓储条件。
8.5本专场为公开交易,竞购方须在交易开始前完成以下程序:①文件确认:仔细阅读《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线下合同》等内容;② 保证金缴纳:足额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未按时完成上述步骤的竞购方,将无法参与竞价。
9、交易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5年 12月7日17时之前到账。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向中标方收取成交标的数量8元/吨作为交易手续费。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三、协议签订:
成交后竞得方须在3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镇江市市级成品粮协议储备合同》。
四、联系方式:
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
张廷彬18061180209
南方小麦分中心:
孙晓东13961020766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年12月5日
附件三:成品粮协议储备交易清单(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xls
附件四:镇江市市级成品粮协议储备合同(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