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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江苏(扬州邗江)地方成品大米轮换竞价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17:05 字体:[ ]

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成品粮轮换工作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202663 10: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页,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扬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采购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1、交易内容:

1.1合同标的:2026年县级储备米轮换工作开展权利竞价方竞价标的为轮换费用(具体联系委托方获得并了解线下协议),参与竞价的会员必须对线下合同充分知情并获得委托认可。

1.2 大米轮换费用260元/吨/年,减价幅度10元/吨。

2、标的物内容和要求:

2.1 品种:品种:粳米;加工时间:原则上应为30天内加工的产品

2.2 等级:一级

2.3 质量标准:必须是2025年江苏产粳稻加工,符合国家一级粳米标准,水分≤14.5%,不完善粒≤3%,互混率≤5%,黄粒米≤1%,杂质总量≤0.25%,无机杂质0.02%,碎米总量≤10%,小碎米≤1%,色泽气味正常。大米保质期12个月,其他指标符合国家一级粳米标准(GB/T1354-2018)。

2.4 数量:400

2.5 包装:25kg/

2.6 首次入库时间2026615日前

2.7 轮换频次:一年不少于1次,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再轮换1

3、结算方式

3.1 成品粮协议结算价格3800元/吨,进出库同价。

交易双方就综合补贴成交后,应在交易系统中签署相应的双向购销补充协议,作为采购与销售合同项下履约的途径和确认依据。

3.2、轮换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供货完成并经验收确认后三日内,向委托方按成品粮结算价格的10%交纳轮换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3.3 入库货款结算:线上交割,中标方组织成品粮送至委托方指定仓库,以采购方库内电子磅(或汽车衡)检斤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达100%单个标的交货结束经第三方检验合格,买卖双方线上验收确认完毕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7个工作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托方通过江苏粮油交易市场平台一次性全额支付成品粮价款发票开具方必须与中标方一致。

3.4出库货款结算:轮换协议到期前3日内,根据委托方报区级储备粮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提货,在合同到期后一周内提货结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的保证金(与中标结果数量、价格差异部分由委托方与中标方按实结算),以实际出库时间和数量双方按实结算,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轮换工作费用结算:轮换协议到期,成品粮全部出库后,中标方根据中标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4、验收方式

4.1交货时间:根据储备粮最低库存量以及委托方仓容情况交收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715

4.2交货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赤岸

4.3交货方式:委托方指定仓库车板交货,车运入库,一车一检供货方需提供自检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和送货单须随货同行。

4.4中标方对入库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负全部责任。在完成标的数量入库后,中标方出具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不符合约定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5以协议标的数量为验收单元,在交货期限内未达交货数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及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6中标方成品粮数量和质量符合协议约定的确认为轮入履约。

6、损失损耗处理

成品粮在协议期间发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中标方承担。

7、轮换

7.1采取总量固定,静态轮换模式,一年不少于1次,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再轮换一次,轮换时粮食库存不得低于总量计划的90%

7.2中标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轮换的,视为违约,由于中标方未及时轮换,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所产生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有权对轮换保证金进行处置。

8、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8.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8.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987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8.3本次竞价交易收取竞购方交易成交数量2元/吨的手续费。

9、交易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202662日17时之前到账(视为报名成功)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合同签订:标的通过竞价交易成交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作为买方与供货方签订线下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四、联系方式:

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潘主任13852738586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63609170

会员报名:025-58800160

资金财务: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98782467

                                 202661

 

附件一:《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三: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x

附件四:邗江区地方成品粮购销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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