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成品粮轮换工作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2026年6月3日 10: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页,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扬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采购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1、交易内容:
1.1合同标的:2026年县级储备米轮换工作开展权利。竞价方竞价标的为轮换费用(具体联系委托方获得并了解线下协议),参与竞价的会员必须对线下合同充分知情并获得委托认可。
1.2 大米轮换费用:260元/吨/年,减价幅度10元/吨。
2、标的物内容和要求:
2.1 品种:品种:粳米;加工时间:原则上应为30天内加工的产品
2.2 等级:一级
2.3 质量标准:必须是2025年江苏产粳稻加工,符合国家一级粳米标准,水分≤14.5%,不完善粒≤3%,互混率≤5%,黄粒米≤1%,杂质总量≤0.25%,无机杂质0.02%,碎米总量≤10%,小碎米≤1%,色泽气味正常。大米保质期12个月,其他指标符合国家一级粳米标准(GB/T1354-2018)。
2.4 数量:400吨
2.5 包装:25kg/包
2.6 首次入库时间:2026年6月15日前
2.7 轮换频次:一年不少于1次,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再轮换1次。
3、结算方式
3.1 成品粮协议结算价格:3800元/吨,进出库同价。
交易双方就综合补贴成交后,应在交易系统中签署相应的双向购销补充协议,作为采购与销售合同项下履约的途径和确认依据。
3.2、轮换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供货完成并经验收确认后三日内,向委托方按成品粮结算价格的10%交纳轮换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3.3 入库货款结算:线上交割,中标方组织成品粮送至委托方指定仓库,以采购方库内电子磅(或汽车衡)检斤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达100%,单个标的交货结束经第三方检验合格,买卖双方线上验收确认完毕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7个工作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托方通过江苏粮油交易市场平台一次性全额支付成品粮价款,发票开具方必须与中标方一致。
3.4出库货款结算:轮换协议到期前3日内,根据委托方报区级储备粮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提货,在合同到期后一周内提货结束。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的保证金(与中标结果数量、价格差异部分由委托方与中标方按实结算),以实际出库时间和数量双方按实结算,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5轮换工作费用结算:轮换协议到期,成品粮全部出库后,中标方根据中标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结算。
4、验收方式
4.1交货时间:根据储备粮最低库存量以及委托方仓容情况,交收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7月15日。
4.2交货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赤岸站
4.3交货方式:委托方指定仓库车板交货,车运入库,一车一检,供货方需提供自检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和送货单须随货同行。
4.4中标方对入库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负全部责任。在完成标的数量入库后,中标方出具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不符合约定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5以协议标的数量为验收单元,在交货期限内未达交货数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及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6中标方成品粮数量和质量符合协议约定的确认为轮入履约。
6、损失损耗处理
成品粮在协议期间发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中标方承担。
7、轮换
7.1采取总量固定,静态轮换模式,一年不少于1次,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适当再轮换一次,轮换时粮食库存不得低于总量计划的90%。
7.2中标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轮换的,视为违约,由于中标方未及时轮换,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所产生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有权对轮换保证金进行处置。
8、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8.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8.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987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8.3本次竞价交易收取竞购方交易成交数量2元/吨的手续费。
9、交易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2026年6月2日17时之前到账(视为报名成功)。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合同签订:标的通过竞价交易成交后,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作为买方与供货方签订线下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四、联系方式:
扬州市邗江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潘主任13852738586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63609170
会员报名:025-58800160
资金财务: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98782467。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