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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江苏(盐城)地方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盐城大丰东翔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1-16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大丰东翔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苏中分中心举办本次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2026123 10:15 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江苏”→“苏中分中心地方粮食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2025年产优质小麦(镇麦)

数量:1000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本次委托采购标的底价为散粮船板供货方码头价,小麦2525/吨(详见交易清单),竞拍增减价幅度5/吨。

4.交收地点:供货方码头。

三、质量评定方法

3.1甲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3.2品质要求:中标方轮入粳稻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采购品种为2025年产优质小麦(镇麦),:1、蛋白质≥13.0。 2、湿面筋≥34.0。3、杂质≤1.0。4、水分≤13。5、容重≥780。6、稳定时间≥15.0。7、降落值200-600。8、完善率≥93.0。9、色泽、气味正常。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其他要求:(1)供货方需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2)无生霉粒、生芽粒、无虫粮、无陈粮互混。(3)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拒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供货方负责。(4)卖方负责运输到就近码头,运输服务费与货物货款需分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共11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方收取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交割及结算

1.竞价交易成交后,委托方应及时通过交易系统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2.交收方式:委托江苏市场进行结算,委托方将货款汇入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申请开具提货单,中标方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提货单后,凭提货单和身份证明到指定码头交货。供货方需在采购成交期限内(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5日;可以适当提前;阴雨天顺延)交货完毕,逾期视为违约,如遇不可抗力(雨季、台风等)经双方协商解决。交割完毕无争议后,购销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后,经交易市场审核,办理货款划转结算和保证金清退。

3.结算方式:委托平台结算,小麦货到码头检验完成装船后买方按标的支付全额货款到平台,交易平台收到双方验收单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95%货款至卖方;买方收到卖方增值税发票(运输服务费与货物货款需分项开具增值税发票)、交易平台收到双方验收单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至卖方。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并为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经采购方验收确认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与发票开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事项

1.《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联系方式

盐城大丰东翔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姚  总 13645104118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会员报名:025-58800160

资金财务: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6116

附件一:《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三: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清单-盐城大丰东翔粮食贸易有限公司.xlsx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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