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连云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连云港分市场举办本次粳稻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2025年10月10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江苏”→“连云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2025年连云港新产粳稻
数量:7000吨,分7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本次委托采购标的底价为采购方散装车板价,粳稻:2800元/吨(详见交易清单),竞拍增减价幅度2元/吨。
4.交收地点:连云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仓门口(新海粮库院内东侧)。
三、质量评定方法
3.1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
3.2品质要求:中标方轮入粳稻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采购品种为2025年连云港新产粳稻,国标二等及以上①出糙率≥79.0%;②水分≤14.5%,以14.5%为基准,每超0.1%扣量0.12%,水分>15.5%有权拒收;③出米率≥67.0%,66.0%≤出米率<67.0%,扣量1.5%;④整精米率≥58.0%,以标准规定的整精米率限量为基础,每低2个百分点,扣量1.5%,低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计扣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⑤杂质过筛,筛下物随车带回,杂质>2.0%的拒收;⑥黄粒米≤1.0%;⑦色泽、气味正常;⑧谷外糙米≤2.0%;⑨互混率≤5.0%;⑩食品安全指标:合格;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家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中标方供货的粮食不得为陈粮或其他储备轮换粮。
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拒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现有陈粮混入作退货处理,后果供货方自负。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四、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共11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中标方收取(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六、交割及结算
1.竞价交易成交后,委托方应及时通过交易系统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2.交收方式:双方同意自主交收,供货方凭盖章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交货,供货方需在采购成交期限内(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5日)交货完毕,2025年11月25日前须完成合同量的60%。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结算。实行“先货后款”,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粮食验收合格入库后,买方按照结算数量逐车付款。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并为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经采购方验收确认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与发票开具,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无需提供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张主任 13861433415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张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会员报名:025-58800160
资金财务: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年9月28日
附件三:2025年10月10日连云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粳稻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