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第八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地方面粉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6年8月28日 14:4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购销合作(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2026年产标准粉及以上等级面粉购销合作的权利(中标日期以后生产)(详细合同模板见附件三,详细内容提前联系委托方商议)。
2. 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2026年产标准粉及以上等级面粉(中标日期以后生产),50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必须是2026年产标准粉及以上等级面粉(中标日期以后生产),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质量符合GB1355-2021 标准粉及以上标准,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安全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详细指标要求见交易清单。
2.3入库价格:固定价3300元/吨。
2.4轮入时间: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入库
2.5交收地点: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成品粮仓房。
2.6货物接收办法:指定仓库车板交货,一车一检。接收库地磅称重和检包计数,每车抽包检斤,破包或不符合要求包装作退换货处理。
2.7质量验收办法:入库时,中标方需提供生产商出厂自检合格报告。入库质量由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初验,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验收确认质量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为准。
3、销售轮出粮食
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具体轮出时间详见线下协议,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交易底价为仓库车板价:2950元/吨(2027年9月30前轮出,完成2次轮换,具体参见交易清单)。面粉储存期间因中标方原因及出入库质量检测造成的损失损耗,由中标方承担。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合同中的储备粮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
4、轮换
合同标的面粉采取总量固定,适时轮换模式,在合同期限内除采购入库和回购出库外,中标方还需完成一次轮换。轮换时原则上采取先进后出方式,中标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出轮换申请,经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且轮换应在一个月内完成。
三、参与资格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拟竞价方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合同》(见附件三)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987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采购交易保证金5元/吨,销售交易保证金5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有关出库回购保证金及其他履约事项未尽条款详见线下协议。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内容执行(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购销双向交易成交的合同履约时视为一个整体,购、销任一方向合同违约,另一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例如,销售合同违约,采购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购、销两个合同均履约完毕后,销售保证金与采购保证金一并退还,若出现任意一方向合同违约拒不履行的情形,另一方向合同的保证金也全部扣除。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项下,委托江苏市场进行结算(农发行粮采贷试点,货款线上结算),委托方将货款汇入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申请开具提货单,中标方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提货单后,凭提货单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指定库点交货。2026年9月30日前交收结束,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货,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合同不予延期。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普通发票。标的全部验收合格,交割完毕无争议后,购销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提交江苏交易市场审核,办理货款划转结算和保证金清算。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买方在交割期内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出库手续。
(三)在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未完成供货,视作中标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面粉质量未通过验收确认的,视作中标方违约,中标方须在验收质检报告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方被视作违约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合作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
八、联系方式
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唐先生 15190538800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18118996697
李经理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经理 18963609170
会员报名:025-58800160
资金财务: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98782467。
2026年8月26日
附件二:地方面粉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清单-江苏薛埠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