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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发改委:全链条规范粮食企业管理 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

发布日期:2026-08-12 15:56 来源:涟水县发改委 字体:[ ]

今年以来,涟水县紧扣粮食安全核心任务,锚定“源头严管、过程可控、数据真实、安全托底”目标,在全县粮食流通领域系统实施规范化提升行动,聚焦备案开票、台账管理、统计上报、安全生产四大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推动企业管理从“粗放松散”向“精细闭环”转变,切实守牢群众“米袋子”。

一、严把“入口关”,全链条监管收购开票

建立发改、税务联合审核机制,坚持“抓大放小、分类指导、逐步严格”,严格执行“先备案、后经营、凭资质领票”原则:由粮食部门对收购主体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质检能力开展实地核验,完成粮食收购备案后方可开通税务开票权限;针对年收购量3000吨以上的粮食经纪人、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主体,引导注册市场主体、自主申领免税发票;对小微收购主体实行“台账核实、直接收购”模式,坚决杜绝“借壳开票、虚列农户、票货分离”等违规行为。通过“备案准入+发票管控”双向约束,全县粮食收购发票合规率显著提升,涉税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全县粮食企业收购小麦28万吨,均已开票。

二、夯实“基础账”,标准化规范经营台账

严格落实《粮食经营台账管理办法》,推行“三统一”标准:统一台账模板、统一填写规范、统一保管要求。针对小微企业能力短板,一方面引入专业代账机构提供“资格审核—台账建立—数据上报—经营开票”全流程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由县发改委涉粮科室逐户上门指导,手把手讲解台账准备、开票流程,建立专项服务群实时响应企业诉求;先后组织多轮代账会计专题培训,统一台账建立、统计上报、日常管理标准,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同时明确台账原始依据清单(含农户信息、银行卡号、收购码单、结算证明、销售发票、出入库凭证、购销合同、种粮大户资料等),要求按日登记、按序归档,完整记录粮农、粮食、资金三类信息,做到“一本账说清一仓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三、盯紧“数据线”,压实统计直报责任链条

推动全部备案企业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管理,要求指定专人按时报送收购日报、月报,严格做到“数出有源、账表相符、不重不漏”。县发改委实行“随报随审、异常必查”,将报表数据与日常收购记录逐一比对,同步做好业务指导;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将报表质量与政策享受、信用评价、检查频次直接挂钩,倒逼企业如实统计、不敢造假。截至目前,全县已备案粮食经营主体168家,入统157家,剩余11家预计本月底前全部完成入统。

四、守牢“安全底”,构建双重预防长效监管网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储粮安全、熏蒸作业、消防安全、机械操作四大重点领域,对熏蒸流程、消防器材、输送设备、粮情测控系统实施重点排查;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通过工作群及时宣贯政策要求、发布极端天气防护提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当场交办、限期销号、闭环管理,坚决防范“带病入库”“带险作业”。

下一步,涟水县将持续深化“四位一体”规范化管理机制,加快推动线上监管与线下巡查深度融合,以严管促规范、以规范提效能,全力构建“经营合规、数据真实、储粮安全、风险可控”的粮食流通新格局,为全县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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