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省属企业:
为促进我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好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粮食宏观调控和指导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在《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基础上就部分统计报表进行了补充修订,《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已经省统计局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