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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江苏(淮安)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以销竞采)交易公告-淮安市清江浦苏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08 18:27:46

淮安市清江浦苏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淮安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4月10日 10:45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淮安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小麦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小麦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小麦购销合作的权利(线下合同模板见附件三,详细内容提前联系委托方商议)

1.销售轮出粮食

1.1 品种:2022年产混合麦

1.2 数量:5373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3 质量: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张先生 13338914518),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1.4 出库价格:固定出库价,2370元/吨

1.5 轮出时间2025年610日前完成出库逾期超过7天按违约处理。

1.6 交收地点淮安市清江浦粮食和物资储备物流中心27号仓、30号仓。

2.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2025年产新小麦,单一品种,非混合麦。

2.2 数量:5373分2个标段。

2.3 质量要求:入库小麦必须为2025年度产国标二等以上新小麦(单一品种,非混合麦):①容重≥770g/L;②水分≤12.5%,水分超过12.5%(不含)每超0.5个百分点扣量0.65%,超过13%(含)拒收;③杂质≤1.0%,杂质超标需整理除杂达到国家标准后计量入库,筛下物随车带回,杂质>1.5%的拒收;④不完善粒≤6%;⑤呕吐毒素<800μg/Kg;⑥色泽、气味:正常;⑦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⑧无霉变粒;无生芽粒;无虫粮;无陈粮互混;无黑穗病;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4 入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委托方仓库车板价2420元/吨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5 轮入时间: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交收,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货,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合同不予延期。

2.6 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2.7 交收地点:淮安市清江浦粮食和物资储备物流中心指定仓。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协议》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为5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为50元/吨,合计预交保证金1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购销双向交易成交的合同履约时视为一个整体,购、销任一方向合同违约,另一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例如,销售合同违约,采购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购、销两个合同均履约完毕后,销售保证金与采购保证金一并退还,若出现任意一方向合同违约拒不履行的情形,另一方向合同的保证金也全部扣除。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竞价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三个工作日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实行“先款后货”,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在出库期内按到款进度发货,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中标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中标方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保证金不冲抵货款,采购合同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具体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详见交易清单)内按到货进度付款(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后采购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实行“先货后款”,供货方需按合同成交数量(结算数量)足额送货运至委托方指定地点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销售、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一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淮安市清江浦苏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张先生 13338914518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48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小麦购销双向交易清单-淮安市清江浦苏淮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xlsx

附件三:线下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