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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江苏(盐城亭湖)地方小麦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8 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小麦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410 14:3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粮食以销竞采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购销双向交易采取以销竞采的交易方式。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数量的地方储备粮(油)销售(轮出)和采购(轮入)。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小麦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小麦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及数量:2023年产小麦2777.91吨分1个标的

1.2质量:公告中提供的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竞购方须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预约,以确保对质量及保管状况有充分了解。如竞购方未进行看样,则在成交后应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且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或申请商务处理。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1.3固定库价:为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车(船)板提货价2680元/吨

1.4出库期限:计划从2025年4月13日开始(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时间为准),2025年5月20日前提货结束。

1.5交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车(船)板交货。

2、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

品种:2025年产新小麦。

数量:2777.91吨,共1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入库小麦必须为2025年度产小麦,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标准。①水分≤12.5%;②杂质≤1%,杂质≤1.5%除杂后过磅入库,杂质由中标方带回(收取整理费用),杂质>1.5%委托方拒收;③呕吐毒素<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ug/kg;④色泽、气味:正常;⑤无虫粮、无陈粮互混⑥其他质量指标及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3入库价格:交易底价为仓库车板价2720元/吨,实际轮入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2.4轮入时间2025年7月20日前。

2.5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考虑到服务三农和农民售粮需要,经中标方同意,在同等质量标准和价格条件下,也可以由委托方库点自行组织收购,作为采购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自行组织收购粮食的质量和数量,必须得到中标方的确认。

2.6交收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储备库指定仓车板交货。

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双向交易中的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才生效。如合同中的储备粮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中标方的权益按照线下合同中内容补偿。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自然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本次竞价交易竞购方缴纳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2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扣除手续费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合同中内容为准。(与中标结果数量、价格差异部分按实结算)

)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5年7月20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采购粮食交收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韦经理 15995184050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48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清单(盐城亭湖).xlsx

附件三:竞拍线下合同(盐城亭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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