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为了深入推动江苏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省“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决定组织开展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等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全面客观评价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等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同步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研究储备,强化发展规划导向作用。
二、评估内容
(一)评估对象。《江苏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物资储备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
(二)评估重点。主要是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有关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等进展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客观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明确规划实施期及至更长时期的目标方向。
1.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紧扣高质量的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系发展目标,全面检查“十四五”四个省级规划发展目标进展,重点检查《江苏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中的五个方面主要目标进展,评估13个主要指标和10个章节相关指标,结合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对分解目标进展没有过半等不及预期的进行原因分析,确需调整的说明理由并研究明确新的目标值。
2.主要任务进展情况。突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主题要求,重点评估高层次粮食收储调控、高效能粮食仓储物流、高质量现代粮食产业、高标准物资储备、高效率应急保障、高能级创新支撑等六大体系任务进展,总结成功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思路举措。
3.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对照《江苏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和其他省级规划项目清单,评估项目进展程度,总结推进成效明显项目的有益经验启示,分析推进缓慢项目的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对于部分预计“十四五”落实困难的项目,提出切实可行替换名单。
4.存在的问题和后续保障规划实施的建议。深入分析发展形势变化对“十四五”中后期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的影响,查找对“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造成困难的具体原因,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思路举措和政策建议。
(三)评估方式。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原则,采取实地调研、征集意见、座谈访谈、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听取意见,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既要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评估规划实施过程,又要加强前后情况对照、成本收益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成效。既要对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深入开展全面系统的综合评估,也要把握重要领域,重要方面,开展专题评估。
三、时间节点
(一)4~5月,省局评估组开展实地调研。
(二)4月30日前,各设区市报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粮食产业发展规划、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规划等四个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书面报告(盖章),主要包含主要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规划实施经验做法和问题挑战;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同时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总结。
四、其他要求
请各设区市4月5日前明确并报送一名评估工作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
邮 箱:18900668075@189.cn。
联系人:徐贵平 025-89667198; 王 轩 025-89667130;王 祥 025-89667019。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