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春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有粮库拆旧建新力度 优化粮食储备库布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水平直接影响粮食收储能力和粮食储存的安全,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切中粮食行业发展要害,十分中肯;对形成问题的原因分析透彻,摸准了脉搏;提出的建议站位高,方向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我们下一步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改善整体仓储面貌,提升收储调控能力指明了目标、方向和路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十分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落实。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在以下三个方面贯彻落实您的建议,协同推进新一轮粮食仓储设施整合和建设。
一、研究制定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方案
一是指导各地制定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方案。各设区市按照《江苏省“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研究制定市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方案,明确“小散旧”粮库拆建、现代仓储设施建设总目标、年度目标、任务等;绘制粮食仓储设施布局图,明确现有、拟拆除、新建项目地址;形成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等,确保到2025年本地粮食仓储设施面貌有效改善,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粮食收储调控能力有效提升。
二是研究制定全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方案。坚持以建设安全粮库、智慧粮库、绿色粮库、美丽粮库为引领,按照“规模提升、设施先进、区域平衡、监管高效”总要求,统筹布局全省粮食仓储设施,优化整合“小散旧”仓储设施、收纳库点,着力推进骨干库、中心库、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基本构建绿色储粮生态化、设施设备先进化、仓储管理精准化、储备监管智能化的现代粮食仓储体系,粮食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国有及国有粮食控股企业新建粮食仓容500万吨以上。整合优化“小散旧”粮食仓储设施,拆除仓容100万吨以上。“十四五”末,全省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完好仓容达到2800万吨以上,粮食仓储设施库点减少10%以上,单个库点平均仓容提升10%以上,储粮新技术应用仓容占比达到75%以上。
二、修订省粮食仓储物流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针对当前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成本不断上升实际,为缓解企业资金筹措压力,激发各地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积极性,会同省财政厅修订《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1号),提高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同时优化补助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效应。1.提高补助基数。结合近年来建设人工、材料等成本变化情况,将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的补助基数由每万吨700万元提高到平房仓900万元、浅圆仓1100万元、立筒仓1300万元。并建立补助基数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2.提高补助比例上限。地方国有和国有粮食控股企业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最高补助比例:在原苏北地区45%、苏中地区35%、苏南地区25%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省属企业的补助力度。
三、创新开展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示范工作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苏粮规〔2022〕7号),2022年,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竞争择优”原则,支持一批基础条件好、建设积极性高、仓储设施拆旧建新力度大的设区市开展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示范,对入选的设区市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省补资金补助比例苏北、苏中、苏南地区分别达到70%、60%、50%。经竞争性评审,遴选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为整市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示范设区市,2022-2023年开工建设项目34个,新建仓容158.7万吨。同时按照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非示范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改善全省粮食仓储设施整体面貌。预计2022年全省开工建设粮食仓容80万吨以上。
再次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6月20日
联 系 人:刘能雄
联系电话:025-83411839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