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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255/2020-00214 分        类 建议提案 其他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06-18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27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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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02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23 18:21 浏览次数: 字体:[ ]

狄立新、唐华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举措,积极应对粮食市场收购价格下行和收购仓容紧张压力,推动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收购“双轮驱动”,促进粮食稳产增效。

一、关于支持涉农企业

2020年1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级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提出了建立收购保障制度、建设财政性资金为引导的多渠道筹措资金的粮食收购融资担保平台、粮食初加工和烘干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政策、省财政对大面积跨县级区域超标粮食处置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等实实在在的政策,有利于从流通环节入手引导促进生产和消费环节,推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联结和格局重塑。目前,各地正结合实际学习贯彻。

二、关于托市启动时间

当前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粮食购销由政策性收购为主转向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化收购为主,我省坚持市场化收购与政策性收购并重,传统收储与现代经营结合,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以下简称《预案》)第二条明确,“在规定的执行区域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粮食、价格、农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集团公司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在省(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预案。”每年夏粮、秋粮两季收购期间,我局统筹抓好收购各项准备,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当市场符合《预案》启动条件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申请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最大程度保护广大种粮农民利益。

三、关于托市收购布点

中储粮公司作为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按照《预案》要求对委托收储库点开展审核、空仓核验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委托收储库点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敞开收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应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2019年秋粮收购期间,我局加强与中储粮南京分公司协调对接,全省共布设委托收储库点9批次115家,仓容18.7亿斤,尽力满足广大农民卖粮需求。

四、关于托市收购价格

收购期间,若未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粮价随行就市。若启动最低收购价,各委托收储库点按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敞开收购。根据《预案》要求,粮食最低收购价以当年生产的符合国标三等为标准品,价格根据《预案》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为到库价。四等及以下粮食由地方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非标准品粮食由委托收储企业按照国家《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依质论价。

五、关于烘干设备配置

近年来,我省鼓励支持社会各类主体参与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烘干整理等能力,形成了以小规模田头烘干为主、粮食收储批量烘干为补充的粮食烘干体系,目前总体能够满足各类主体粮食烘干需求。其中,农民合作社等建设的烘干设施主要满足田头烘干需求,粮食部门结合粮食收储建设烘干设施,重点满足种粮大户等批量粮食烘干需求。2015年,省财政厅、粮食局专门印发了《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10号),明确支持国有或国有粮食企业建设粮食烘干设施,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补助。2015年以来,全省累计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3485万元,支持134个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粮食烘干设施项目建设。2017-2019年,国家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又专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并给予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大力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提高粮食烘干储存能力,减少粮食损失,提升粮食储存品质。三年中,我们共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47712万元,支持210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包括国有(民营)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实现了产粮大县全覆盖,全省粮食烘干能力大大提升。截止2019年底,全省入统粮油仓储企业拥有烘干设备1719台(套),烘干能力11.59万吨/日,同比增长9.28%,基本能够满足不同量级粮农烘干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条件符合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收购,形成竞争有序的粮食收购市场格局,努力将市场粮价稳定在合理水平,不断优化为农服务,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继续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照自愿建设、加强环保、提高效率、防止过剩的原则,继续支持基层粮库建设粮食烘干设施,服务粮农需求。

感谢你们对粮食工作的关心,希望对我局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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