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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睢宁》报记者就2016年小麦收购工作采访睢宁县粮食局局长吴 辉

发布日期:2016-06-14 14:01
来源:睢宁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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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今日睢宁》报记者就2016年小麦收购工作

采访粮食局局长 吴  辉

 

  《今日睢宁》报:吴局长您好!我县小麦收获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夏粮收购即将开秤,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夏粮收购准备工作。
  吴辉:好的,首先感谢县新闻中心和《今日睢宁》报多年来对粮食工作的支持、关注与监督。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形势复杂,粮食部门压力巨大。但是,作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履行主渠道义务是我们的职责,为有效化解“卖粮难”,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精心准备。首先是千方百计做好仓容准备工作。我县社会总仓容52.2万吨(其中国有粮食企业仓容32万吨),在4月底粮食库存总量51.03万吨,空仓容仅1万多吨,与20多万吨的计划收购量相比,收购仓容缺口巨大,为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缓解仓容压力。一是新建仓容7.2万吨。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国有粮食企业实施了6大粮库“退镇进郊”工程,去年已经完成了李集、王林、岚山3个粮库建设,今年在建的官山粮库3万吨仓容、桃园2.7万吨仓容,预计6月中旬全面建成投入夏粮收购,西高集粮库1.5万吨在8月中旬投入使用。二是集中修仓0.97万吨。自4月份以来,粮食局统一筹措资金,对原来鉴定为“危旧待拆”的仓房,实施紧急维修和临时加固,目前已完成了对直属库0.23万吨、庆安0.3万吨、朱集0.3万吨、古邳0.1万吨、沙集0.04万吨仓房的维修和加固工作。三是轮换储备腾仓1万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经履行有关报批手续后,对古邳0.15万吨、官山0.2万吨、直属库0.5万吨、高作0.15万吨各级储备粮实施提前轮出,腾仓1万吨。四是移库腾仓0.7万吨。通过对天顺公司岚山库0.5万吨、王林0.2万吨原仓容未收满仓房进行移库集并腾出仓容0.7万吨。五是积极组织销售出库3.5万吨。由于所有库存粮食的粮权都属于中央或省级的,因此,出库粮食定价和方式,只能通过国家粮食交易网交易为准,自去年以来,我们一直安排专人集中精力做好库存粮食网上拍卖工作,近一年时间始终处于“零”成交状态。4月19日省政府为了缓解粮食库容紧张压力,决定对苏中和苏北地区小麦销售予以补贴,我们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利用省、县补贴政策,4月19日至5月31日组织企业销售出库,腾出仓容3.1万吨。以上五条措施可解决仓容13万吨。
  第二,扎实做好工装器材准备和人员业务的培训工作。为规范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防范收购环节风险,根据中储粮要求,决定在今年小麦托市收购中,所有库点全部使用“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操作系统”,通过“一卡通”直接向售粮农户的银行卡转账,杜绝大额现金结算,要求农民卖粮时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与身份证名字一致的县工商银行的银行卡。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系统是集业务操作、业务管理、业务协同、自动采集、数据共享、统一支付、发票打印为一体的粮食收购系统,该系统覆盖了“八个环节”,即入门登记、扦样检验、毛重检斤、皮重检斤、定价结算、统一支付、收购发票税务验证、数据上报。该系统建立并连通了收储库点收购、直属库收购、分公司管理、总公司业务管理、银行网银支付、税务发票验证等六个系统。打造了“三个平台”,即数据交互平台、支付平台、监督预警平台。它是用信息化手段严格政策性收购全流程管理,强化粮食和资金风险防控,实现全环节智能化管控,实现收购资金统一支付和非现金结算以及收购全过程可追溯。为保证收购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按照要求,对县内所有政策性收购库点配置了身份证及银行卡读取、地磅数据自动记录、读取和影像采集设备,安装了终端电脑、票据打印和数据传输设备。并对库内已有的各类收购器材进行了维修、添置,对收购所需的计量器具、检化验仪器进行了校验,并做好申报库点资料的验收准备及收购履约保证金的筹措工作。开展了对收购上岗人员的业务、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加强了夏粮收购“一卡通”系统操作的演练,熟练掌握收购入库登记、验质、检斤、结算等各环节业务,以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政策宣传氛围。我们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今日睢宁》报等工具,解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扣量办法、“一卡通”收储系统流程和结算方法;及时把托市收购的政策、《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及小麦质量标准宣传给广大农民,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6月2日,县电视台已经报道了粮食系统收购准备情况。现场采访宣传了政策性粮食收购“一卡通”的使用和要求。要按照《徐州市夏粮收购服务手册》的内容,在各收购现场张贴政策宣传挂图包括“收购标准指标”、“价格执行条件”“粮食入库流程”,要明示“服务承诺”,表明服务态度,大力营造执行政策、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粮食企业执行政策、服务“三农”的良好心愿。各库点必须建立种粮大户信息台账,积极开展精准收购、订单收购、预约收购,及早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售粮困难户对接,收购期间专人对接,开展“一对一服务”,开辟专用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做好售粮现场服务工作,为售粮农民提供整晒、就餐及茶水、急救药品、临时休息场所等服务,注重解决农民关心的实际问题,让农民朋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今日睢宁》报:请问吴局长,刚才您讲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形势复杂、粮食部门压力巨大,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吴辉:大家都知道,粮食是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是维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粮食领域出现了“三量齐增”的新情况,粮食生产量不断增长,进口量和库存量也在不断地增长。我们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产粮大省,粮食产量实现了“十二连增”,粮食自给有余。但是,去年以来全省粮食市场持续低迷、销售不畅、库存高企,今年夏粮收购仓容不足。我们睢宁县仓容紧张压力尤为严重。2014年我县托市收购小麦22万吨。2015年,因为粮质问题特别是仓容限制只收了12万吨。今年睢宁县夏季小麦预计总产将在45万吨以上,商品量在33万吨左右,以社会消化30%计算,国有收储企业还要承担22万吨左右的收购任务,而我们能够用于收购的仓容不足12万吨。
  关于收购形势,今年,全县夏粮小麦播种面积 110万亩左右,品种以徐麦33、徐麦30、济麦22、烟农19和淮麦33为主,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尽管去年秋播期间受天气影响,腾茬迟、墒情复杂,部分田块播种期较往年有所推迟,加之今年元月下旬低温冻害等不利因素,苗情转化返青较慢。但是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精心指导下,大部分受影响田块采取的“清渍理墒”“因苗补肥”等管理措施,特别是广大农户按照政府及农业部门部署及时做好“一喷三防”工作。前期,赤霉病基本未有发生,纹枯病、穗蚜仅为零星田块轻度发生,也没有发生大面积倒伏。经过抽查,部分田块每穗的粒数高达90粒以上,饱满率达到90%,局县农委早前初步调查,农户测产平均亩产将在450公斤左右,比去年每亩增产16公斤左右,丰产丰收基本成定局,再一次实现单产、总产“双增”基本成定局。但近期阴天多雨气候致使小麦品质普遍下降、不完善粒比例增高,主要表现为褐皮粒、小麦胚部种皮隆起或破裂、发芽等,难以达到国家托市小麦收购最低标准,因此遭遇“卖粮难”农户不少,同样,收储企业也将因小麦质量不达标,面临“收粮难”,这些就是复杂的形势和我们的压力。
  《今日睢宁》报:请问吴局长,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经过了多轮调整和完善,现在是不是在国家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情况下,也就是承担托市收购企业要全部满足当地种粮农户卖粮的需求?
  吴辉: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回答您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解释“托市收购”和“保护价收购”政策区别问题。由于有的同志对国家实施的托市政策了解不够,认为只要国家启动托市收购了,就要保证有多少粮食我就得收多少。其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即托市收购)政策,是指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下,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国家2005年开始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是对1998年保护价收购政策的改革,政策都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但在具体操作上是有差异的。一是收购数量要求不同。保护价收购是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托市收购也就是最低收购价收购是引导价格性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就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发挥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并不是敞开收购、越多越好。二是政策执行主体不同。保护价收购主体是所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主体是“中储粮企业”。中储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监管能力委托其他粮食企业参与托市收购。三是政策的执行范围不同。保护价收购是全国各地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只在国家批准的部分主产省执行。四是执行时间不同。保护价收购是常年收购;最低收购价收购是阶段性收购,一般在新粮上市后的4个月内实施。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粮食市场小麦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当这一地区小麦市场价格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水平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
  国家出台托市收购政策,本意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托市”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收购”可以防止和解决农民“卖粮难”,但托市收购并不是解决“卖粮难”的唯一渠道。“卖粮难”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需要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多方合力解决。《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新麦上市后,一方面,国家实施最低收购价收购;另一方面,地方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收购工作的指导,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新粮。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为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提供信贷支持,保证具备贷款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资金供应。
  《今日睢宁》报:请问吴局长,今年我们县托市收购何时开始,有哪些库点参与收购,收购执行的具体标准和价格怎么样啊?
  吴辉: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于印发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江苏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119号),自6月3日起在江苏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睢宁县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共有17家,名单如下:

库点名称

坐落位置

联系电话

江苏省睢宁粮食储备直属库鲍庙库

睢宁县庆安镇大鲍村

13505222610

睢宁县高作镇粮油管理所

睢宁县高作镇高作街

13505222130

睢宁县古邳镇粮油管理所

睢宁县古邳镇古邳街

13952250213

睢宁县桃园镇朱集粮管所

睢宁县桃园镇朱集街

13505223885

睢宁县双沟粮管所

睢宁县双沟镇双沟街

13852228138

睢宁县庆安镇龙集粮管所

睢宁县庆安镇龙集街

13852226766

睢宁县王集镇苏塘粮管所

睢宁县王集镇平楼街

13912027018

睢宁县姚集镇张圩粮管所

睢宁县姚集镇张圩街

15252169508

江苏省睢宁粮食储备直属库

睢宁县南环路南侧、睢桃路南侧、104国道西侧

13505222610

睢宁县邱集镇王林粮管所

睢宁县邱集镇王林街

13505222910

睢宁县魏集镇浦棠粮管所

睢宁县魏集镇浦棠街

13776765228

睢宁县天顺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岚山收储库

睢宁县岚山镇岚山村

13775825058

睢宁县姚集镇姚集粮管所

睢宁县姚集镇姚集街

13585383678

睢宁县沙集粮油管理所

睢宁县沙集粮沙集街

13705220898

睢宁县官山镇官山粮管所

睢宁县官山街

13852053999

睢宁县桃园镇桃园粮管所

睢宁县桃园镇桃园街

13952121007

睢宁县庆安镇庆安粮管所

睢宁县庆安镇庆安街

13505220985

     具体收购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2015年10月发布: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 年水平不变,以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执行标准,以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执行。白小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硬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红小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硬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均为混合小麦。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具体价格水平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格为准。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但是,按照托市政策规定,对等外小麦不予收购,特殊情况需要上报批准。正如前面所讲,我们始终积极鼓励农民在出售小麦前进行整晒,交好粮、卖好价,增加售粮收入。
  《今日睢宁》报:请问吴局长,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中,粮食局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哪些工作职能?
  吴辉:2016年2月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了第666号国务院令,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这其中包括《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改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管执法主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这是自2004年《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以行政法规形式,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最高规格的权柄,在粮食行政执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粮食局作为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履行对最低收购价小麦收储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小麦托市收购政策,监督检查托市库点政策执行情况。对不按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价款、给农民“打白条”、压级压价、代扣各种收费、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等行为,会同物价、工商、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二是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三是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与中储粮徐州直属库、农发行共同设置委托收储库点、共同空仓验收、共同验收入库政策性粮食、共同监管政策执行情况。四是认真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统计汇总全县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数量。
  《今日睢宁》报:听说今年在收储企业的“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又有了新规定,请问能否介绍一下。
  吴辉:是的,为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购销经营中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保证国家粮食购销政策顺利执行,全力服务农民增收,促进粮食企业“高效、诚信、勤政、廉洁”又好又快发展。去年,徐州市粮食局制定的《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购销经营中强化廉洁风险防控的“九防”措施》,我们将继续持久的贯彻执行。同时,我们倡导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期间各库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局提出的“五要五不准”和省局制定的“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在这里也请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市场监督检查  88332356,80388723
           企业行风监督  88333871,8038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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