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能力是国家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重要一环,粮食收储烘干能力建设也是粮食部门推进粮食仓储基本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根据调查统计,截止2016年10月底,宝应全县共有烘干主体64家,烘干机307台(套),总烘干能力7329吨(日烘干能力,下同)。其中,国有(粮企)烘干主体6家,烘干能力2000吨,占全县总烘干能力的27%;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社会烘干主体12家,粮食烘干能力1231吨,占全县总烘干能力的17%;无粮食收购资格的烘干主体46家,烘干能力4098吨,占全县总烘干能力的56%。
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收购季节多雨,农民晒粮意识淡薄,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粮食烘干需求大,烘干主体获利较丰等因素影响,全县粮食烘干能力呈快速发展态势。据调查,在实际烘干过程中,我县烘干主体没有采用代烘干收取服务费的运营方式,而是普遍实行(潮粮)购入、(干粮)卖出等运营形式。由于全县大多数烘干主体没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不少烘干户在收潮粮的同时也兼收了无需烘干的粮食,一定程度上背离了“公益、救灾”及“服务粮农”的初衷,更多地表现出了(资本)逐利性,实际参与了粮食收购经营活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一些烘干主体故意夸大粮食水份含量,压低(潮粮)价格,克扣农民;一部分烘干主体经营渠道窄,运转不畅,资金结算兑付时间长,损害农民利益,存在“兑付难”风险,隐含社会隐患。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到2020年,全省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达到50%,总能力达到70%以上”目标要求,按照省统一考核评价办法,目前我县产地机械化烘干率35%、总能力48%,粮食烘干仍将有较大发展空间。为更好地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引导粮食烘干行业有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由农机、市场、粮食(农委)等部门参加的全县粮食烘干主体管理办公室(烘干办),地点可设在农机局,负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新设立烘干机审批,对全县烘干机布局、建设规模、规范运作等进行研究、指导,引导全县粮食烘干行业有序发展。
二、综合施策,分类管理。目前,全县粮食烘干主体基本分三种类型,一是国有粮食烘干主体,二是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社会烘干主体,三是无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烘干主体。国有粮企烘干设施,是国家粮食流通基本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粮食局将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强化指导;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社会烘干主体,县粮食局、农机局强化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管理,引导其为自身加工、储存服务的同时,积极、规范地为社会服务;对于无粮食收购资格烘干主体或新建(拟建)主体,建议农机局(烘干办)在布局、建设规模等方面强化指导。县粮食局将充分尊崇烘干行业的“公益、服务粮农”社会属性,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不会无序发放粮食收购许可证,但县粮食局将继续关心支持该类主体的发展,动员系统国有粮企最大限度的收购该类主体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已烘干粮食。
三、行业自律,提升素质。政府主导,建立全县粮食烘干行业协会,积极倡导行业自律,促进有序发展。一是倡导依法经营。坚持“公益、服务粮农”行业发展定位,坚持潮粮烘干,无粮食收购资格坚决不入市收购;二是倡导公平交易。统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烘干主体直接面对全县广大农户,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技能,粮食检验(水份)测定要准确、符合实际,不损害农民利益;价格随行就市,加强计量器具的检定,计量准确,确保不克扣农民;三是倡导质量管理。烘干过程中,要解决好温度与烘干速度的关系,温度高可提高烘干速度,但也会导致稻谷爆腰、碎米率增加,导致小麦蛋白质变性、筋力下降,造成经济损失。提倡低温烘干,强化质量控制,科学、规范操控机械;四是倡导安全生产。烘干业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烘干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合理界定烘干作业区、仓储作业区、办公结算生活区;安全工作专人负责,确保用电、机械操作等各项安全规程、措施落到实处。(张广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