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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宝应县夏粮市场管理中的主要特点

发布日期:2014-09-17 08:42
来源:宝应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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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宝应县小麦种植面积约为86万亩,全县小麦总产量约6亿斤,较去年增产约1亿斤,地产红小麦产量之高,品质之好为近五年来之最。今年,国家再次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保护价,国标三等小麦价格最低118元/百斤,比去年提高6元/百斤。同时,该县在开镰收割前及时启动了小麦托市收购预案,江苏宝粮集团县内收购小麦约4.82亿斤,较去年增收约0.5亿斤,其中托市粮约3.84亿斤,商品粮约0.98亿斤,县内粮食企业仓储粮食基本饱和,圆满完成了今年夏粮收购任务。

一、主要特点

(一)国有粮企仍然占据夏粮收购主导地位。今年,江苏宝粮集团再次强化系统改革升级,改变以往三大粮食购储公司区域收购,形成了集团公司上下一致、统筹管理的收购模式,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力和市场经营的竞争力得到了很好的发挥。同时,今年国家继续实行托市粮收购政策,江苏宝粮集团仍占有政策、资金和组织的优势,通过自主收购、订单收购、上门收购以及开展相关的服务工作,宝粮集团收购小麦占全县总产量80%以上,牢牢占据全县夏粮收购的主导地位。虽然宝粮集团今年面临着老仓维修改造等实际困难,但集团针对夏粮收购整体工作思路鲜明、措施超前。夏收前两个月就组织腾仓并仓,完成有效仓容5亿斤;提前协调夏粮收购资金,5月30前,1.4亿元先期收购资金就已到位,并首次实现农民卖粮“一卡通”,提高了工作效率;收购期间,集团能够根据收购形势迅速调整收购方式,主动与收购大户联系,开展业务合作等等,大大提高了小麦自主保有量。

(二)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逐渐形成新的生力军。全县参加今年小麦收购活动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达到34家,总计收购小麦约1.9亿斤,其中与宝粮集团开展业务合作的有12家,为宝粮集团提供小麦0.7亿斤。从总体上看,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虽然各自为政,但经营总量仍较为可观,收购总量约占全县产量的30%,不容忽视,收购的小麦大多销往扬州、泰州、连云港及苏南等地。通过几年来的快速发展,这些群体有了自己固定的客户群和良好的信誉,且发展了较多的粮食经纪人为其服务,逐步改变了最初自己筹集资金、承担经营风险、寻找买家的困难局面,形成了对方先期预付款、靠人脉关系抢时收购、安全输送的格局。实际上,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的背后,外地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粮食企业已经参与到该县粮食经营活动中来。在粮食经营开放的机制下,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的形成、发展和逐步壮大是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也是必然的,国有粮食企业的优势在市场经营风险中逐渐缩小,寻求合作、共同发展是国有、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实现双赢的新课题。

(三)全县夏粮市场管理继续保持规范有序的发展态势。

1、统筹谋划夏粮市场管理准备工作。今年,针对夏粮收购市场新形势,该县超前谋划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调研市场管理特点。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到宝粮集团就做好夏粮收购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基层粮食企业的意见建议;二是分别在柳堡、山阳镇组织召开市场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个体工商户等对象关于粮食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三是召开局机关、宝粮集团夏粮收购形势分析会,针对市场管理难点、重点开展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四是组织系统人员收看全省夏粮收购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小麦托市收购预案;五是组织粮食、工商、公安、交通(海事)、质监、价格、食品药品七个部门的夏粮收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启动检查预案;六是召开夏粮收购工作部署会议,举全局之力,投入到夏粮收购市场管理工作中。

2、依法行政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今年,该县有针对性制定了《夏粮收购市场监管预案》,坚持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夏粮市场联合执法为依托,以“三项创新”之举为抓手,圆满完成了夏粮收购市场管理目标。一是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全县统一对每艘满载离境粮船都进行采集样品登记检测,由县局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方可出境销售,共计检测批次46份。二是加强粮食收购进度统计。在收购高峰期,全县实现了以“每日报”代替了以往“五日报”制度,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粮食购储销售情况。夏收期间,非国有粮食经营主体共计收购粮食1.9亿斤,其中为宝粮集团提供粮食约0.7亿斤,多方经营主体合作为研究粮食流通进程和开展市场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三是部门镇区协同执法取得新成效。今年,该县成立了宝应县粮食工作领导小组,并首次将粮食工作纳入到县级层面进行目标考核,统筹全县粮食生产、收购、销售工作。在今年夏收执法过程中,粮食、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夏收期间,共计检查2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60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立案查处7件,罚款1.6万元,重点解决了6类问题,一是重点查处无证无照收购的问题。二是查处一证多点问题。三是查处异地收购主体违规经营粮食问题。四是服务粮食企业妥善做好收购工作。五是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维护了全县粮食流通秩序。

3、粮食宣传服务功能由表及里实现新突破。通过政策宣传、信息导向宣传、社会服务宣传,逐渐深入到执法过程中进行宣传,及时曝光反面类型,由表象宣传引向深入,切实提升粮食宣传服务功能。一是先后印发了《告种粮农民书》、《致广大种粮农民一封信》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夏粮收购市场管理的通告》,通过县电视台、中国宝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结合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县法制广场设立戗牌,散发传单300余份,积极营造社会“关注粮食质量安全”氛围。三是在县政务网站和电视媒体上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农民各种售粮问题,维护粮农利益。四是邀请电视台记者全程陪同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活动,收购期间累计做了四次电视节目跟踪采访,信息报道每天保持更新,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主要问题

(一)粮食部门执法基础薄弱,执法能力仍需加强。目前所依据的粮食法规制度不完善。比如《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年经营量50吨及以下的问题”,非国有“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与最低库存量”执行难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与当前粮食流通的新情况不相适应,导致执法依据的操作性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执法工作的开展。同时,执法人员队伍的薄弱和装备的落后也是制约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难以有所突破的原因。

(二)市场经营主体参差不齐,管理缺乏制度保障。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推进,粮食经营主体迅速走向了多元化格局,民营、个体等各种成份经营主体大量涌向粮食市场,导致粮食经营环境复杂化,市场经营主体参差不齐。虽然国家初衷是提升粮食市场活力,促进粮食经济发展,但是由于经营主体大量增加,粮源竞争也愈加激烈,价格、服务都成为竞争的手段,粮食质量安全受到一定威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压力也大大增加。虽然近几年该县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开展社会粮油宣传,努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但由于缺乏相关制度保障,对未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主体还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监管的整体覆盖率。

(三)部门镇区联动机制不完善,磨合水平还需提高。粮食流通本身具有整体性和连续性,对部门协调配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从目前看,工商、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虽然都在参与粮食市场管理,但是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执法各自为政,同时,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由于管理非常宽泛,对粮食市场很难持之以恒地坚持管理到位,形成事实上的重审批、轻监管,加之其对粮食业务并不熟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监管效果。因此,我们要探求建立粮食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衔接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各部门粮食监督检查职能,不断提高镇区、部门之间的磨合水平,共同做好粮食执法工作。

三、努力方向

(一)完善和加强执法体系建设。粮食执法体系建设是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基础。粮食部门应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员经费、加大设备投入和配置执法工具等各项举措,健全和完善粮食执法体系建设,打造专业高效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

(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先进地区和部门的执法经验,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执法制度,重点解决执法程序不清,执法用权不明,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强对行业人员的培训。通过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好、懂执法、会执法、敢执法的专业执法队伍;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和工作特点,不断加强对粮食经营户的培训,在增强他们业务素质的情况下,不断宣传粮食执法,从而达到配合粮食执法工作的目的。

(四)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对涉粮企业实施分级监管。对模范遵守粮食法律法规的经营户,要公开表彰,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调动涉粮企业的守法自觉性和积极性;对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也要通过社会曝光,加大查处力度,达到震慑违法行为效果,使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得到更好地落实。同时,要积极协调与兄弟部门的关系,形成定期的联动机制,以研促学,以学促工,形成有效的监管措施。

(宝应县粮食局 雍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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