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25日,常熟市粮食局副局长张振环带领检查组对全市14个储粮库点开展了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
检查组按照“有仓必查、查必彻底、仓必装粮”的原则,对全市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粮食企业逐库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工作规范、有序。检查组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工作底稿制度,确保检查各环节记录准确、真实、完整,妥善保存检查记录。经认真检查,全市各储粮库点粮食仓储设施使用合理、规范,粮食仓库均用于粮食收储,未挪作他用,管理状况良好。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对国家粮食仓库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国粮检【2014】130号)、省粮食局《关于开展江苏省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的通知》(苏粮检【2014】8号)文件要求,此次纳入清查范围的粮食仓库为: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包括粮食仓储、物流及加工转化企业;利用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资金投资建设仓储设施的民营企业;租赁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粮食仓房经营的民营企业。清查内容为:未用于装粮的企业粮食仓储设施的仓容及使用情况。清查方式为:县级粮食部门督促企业自查、市级粮食部门进行普查,省级粮食部门进行复查。检查时点为:2014年7月15日。
为切实抓好此次清查工作,常熟市粮食局成立了国家粮食仓库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评价,按照上级清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填写清查工作基础表,保障清查工作质量,做到不重不漏,为苏州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