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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行业春节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4 11:59
来源: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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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粮食行业春节期间

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苏粮办产[2014]2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3〕15号)精神,按照省安委会要求,结合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全省粮食行业春节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推进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或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春节期间及今冬明春我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14年1月下旬至3月下旬。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月下旬—2月中旬)。各类涉粮生产企业、各类涉粮经营场所,都要在去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基础上进行“回头看”,一看是否存在检查盲区和死角,二看查处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三看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四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二)粮食管理部门督查整改阶段(3月上旬—3月下旬)。市、县粮食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跟踪整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粮食局于3月中下旬对各地有重点地进行抽查,全面掌握全省粮食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

    三、检查涉及范围

    这次大检查覆盖全省所有涉粮企业、所有涉粮经营场地,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都统一纳入检查范围。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国务院、省、国家粮食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情况;涉粮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二)药剂管理使用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药剂库是否符合要求;县(市、区)是否将储粮药剂集中到一点存放保管,是否明确粮食部门监管负责人、存放药剂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专职保管员情况。熏蒸作业是否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规定,熏蒸之前填写熏蒸报告,经当地粮食局备案后,才能到指定的存药点领取药品情况;是否制定熏蒸作业应急预案,组织职工进行熏蒸作业演练;实施熏蒸作业时,熏蒸现场是否设置警戒线,设立安全员,企业领导是否亲临现场指挥;熏蒸作业完毕,是否做好检查等情况。

   (三)消防安全情况。粮食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是否到人;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是否制订消防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并确保效果;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或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检;筒仓及其进出仓系统和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油罐和油脂加工厂房防火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有避免溶剂挥发在局部空间积聚的合理通风散气措施;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情况。

   (四)储粮安全情况。在库粮食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鉴定,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对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未及时处理情况;是否有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情况;保管员和主管领导对储粮安全的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出租仓是否影响仓房结构及消防安全,是否影响其他仓房储粮安全等情况。

   (五)建筑施工和仓储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目前,全省正在进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各企业在项目实施前,与项目单位各种施工手续是否完善,与施工企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细化施工安全责任等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情况。各粮油仓储加工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及操作技能是否到位,是否持证上岗,临时用工是否先培训后上岗等情况。作业单位是否与作业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各粮油企业及作业者是否严格遵照《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2005)的要求等情况。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近期,全国全省粮食行业都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也影响行业形象。这次大检查,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局任务,也是对去年大检查的“回头看”。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班子,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克服厌战情绪,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点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创新检查方式。各地要按照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粮办产[2013]12号)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运用好“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检查。采取现场巡查、材料检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大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级粮食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带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内容,提高行业的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做好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通畅。

 

江苏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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