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业、农村的发展中居功甚伟,但也带来了分散经营、资源浪费和效益低下的弊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同时指出,“从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转型,是必然趋势”,要“大力扶持一些种粮大户”。一石激起千层浪,中央一号文件效应在阜宁县农村凸显,规模大户种粮有四大特点。
一是大户种粮积极性高涨。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使阜宁县粮农增收有了更大的保障,得到了更多的实惠,种粮积极性显著提高。在该县沟墩镇紧靠204国道的一户人家门前,笔者看到崭新的拖拉机、撒肥机、旋耕机摆放在那儿,主人田文兵说,都是自家种粮用的机械,一整套价值先后投资了40多万元。田文兵今年44岁,原在企业工作,5年前包了镇里南湾村100亩地种水稻麦子,去年仅水稻亩产就在1200斤左右,今年初又新包了260亩粮田,一共种了360亩。古河镇富民村党总支书记张文连介绍,全村粮田面积2440亩,散落在500多农户种植,今年又有6户流转得粮田310亩,张士华和颜明华等6户粮田种植面积都已超过百亩。
二是规模种粮效益增加。由于规模连片种植,机械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将小规模种粮农户的人力成本转化为机械化种粮的利润。田文兵算了一笔账,以2012年大宗粮食作物稻麦两季为例,小麦亩收入359元,其中亩产700斤,单价1.02元/斤,产值714元,扣除成本355元;水稻亩收入1070元,其中亩产1200斤,单价1.4元/斤,产值1680元,农本610元,合计亩收入1429元。在这1429元的收入中含粮农的投劳所得每亩约360元,其中麦子人力成本120元(播种工20元、施肥工40元、晒场工30元、喷药工30元),水稻人力成本240元(播种工20元、施肥工60元、喷药工60元、拔草工50元、晒场工50元),农民目前种粮正常年景每亩纯收入在1069元左右。由于种粮大户机械化水平高,可节约人力成本三分之二,以田文兵种粮360亩为例,每亩种粮人力成本360元,每亩可节约200元左右,每年可增加净利润8万元左右,再加上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大批量采购,也可节约成本20%的相关费用。
三是种粮大户商品粮质量好。阜宁县古河粮管所主任陈尚勇介绍,今年初该所与49户种粮农户签订了订单收购合同,多的100多亩,少的也有三二十亩,这些农户与古河粮管所建立了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实施订单种植,种子统一购买、虫害统一防治、杂草统一化除,一般每亩可节约种植成本10元以上,同时粮管所对订单农户买种子、化肥和农药资金紧缺的,还可以预付铺底资金,收购时铺底资金冲抵售粮款。由于种粮大户种子纯度高,粮食品质好,杂质含量小,便于粮食企业分等分级收购储存,深受粮食收购企业欢迎。
四是粮食购销企业赢得了发展机遇。阜宁县粮食局近几年大力提倡农户+企业的种植模式,千方百计在农业现代化中掌控粮源,中央一号文件的发布,也提升了国有粮食收购企业种粮的积极性。阜宁县新沟粮管所主任周铁介绍,该所在县域的周边镇承租粮田3000亩,合同签订16年,每亩租金1000元,种植小麦和水稻。2012年,该所种植的2000亩糯稻获得丰收,加工的糯米粉出口日本,当年一次性获得纯利30万元以上,今年意向再承租2000亩。(傅刚 贾凤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