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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

发布日期:2013-10-23 10:16
来源:苏州市粮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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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粮食形势的不断变化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摆上了重要的日事议程。2012年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12〕205号),2013年我省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79号),进一步加快推进了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步伐,为做大做强国有粮食企业提供了政策保障。为做好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我市结合苏州实际,对如何克服改革发展障碍和切实解决影响国有粮食企业做大做的瓶颈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深入的思考。

 

        一、 国企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苏州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起源于1999年,是在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苏州市中小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粮食经营企业的改革改制(其中包括直属企业的改革);二是粮食购销企业体制改革;三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深化改革。

 

         1、粮食经营企业改革。1999年企业改革前,全市共有国有粮食企业258家,在职职工15901人,拥有粮食仓容129万吨,大米年生产能力43.8万吨,面粉年生产能力29.75万吨,油脂年生产能力33.3万吨,全市拥有粮油店303家。各市、区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中小企业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1998]73号)文件精神,于1999年初对粮食经营企业实施了全面改革。改革期间,通过企业改制、内退、托管、终止劳动关系等途径,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减少到232家,减少了11%;职工人数减少到4674人,减少了70%。

 

         苏州市区国有粮食经营性企业改制分别在1999年7月和2002年9月,分两次实施完成。以苏州市食用油脂公司为先行改革试点单位,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另外12家粮食经营企业实施了产权制度改革。2002年下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属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批转关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四到位一基本”的要求,苏州市粮食储运公司、苏州市白洋湾粮食中转储备库、苏州市粮食房地产开发公司也相继实施了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共分流职工709人,职工人数从1999年底前的1829人减少到了1120人,职工身份全部置换,支付职工安置费958.57万元,获得资产转让费3059.81万元。

 

         2、粮食购销企业改革。2002年,根据省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转发苏州市区国有购销企业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02]81号)文件要求,各市、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了改革。全市成立了8家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多数地区对原有的粮食所实施了委托和资产租赁经营管理。苏州市区改革后保留了购销公司、浒关粮管所、横塘粮管所、1603仓库(今江苏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4家购销企业及苏州市军粮供应站,共5家国有企业,国有参股(25%)企业1家(苏州市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市区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期间,人员全部得到了分流安置,分流职工125人,支付安置费47.92万元。

 

         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深化改革。从2003年起,各地围绕做大做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了兼并重组和资产整合。至2012年底,我市地方国有粮食企业137个,总资产36.32亿元,在职职工人数810人,共有土地面积4726.32亩,其中国有划拨土地3830.56亩,有效仓容84.13万吨。全市从事粮食购销经营的企业56家,国有总资产30.8亿元,占地4161.5亩,其中:国有划拨土地3592.5亩,国有出让土地 569亩,有效仓容76.8万吨。“十五”、“十一五”及“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入资金10.4亿元,新建中心库骨干库8个,新增仓容36.2万吨,已建成使用的低温烘干设施装机容量达到2720吨。至2012年底,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在册职工1182人,其中在岗职工800人。全市粮食购销公司在册人数481人(其中:在岗279人),占比40.7%。全市粮食购销公司尚有经营性挂账11235.59万元(其中附营停息贷款7444万元),已从国企剥离的政策性财务挂账还有16163万元。

 

        二、国企改革发展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自1999年苏州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以来,在省局两次改革会议的推动下,苏州市国有粮食企业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资产整合,转变了经营管理方式,加强了人才引进,切实有效地推进了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明确改革方向,打造龙头载体。自2001年国有购销企业实施全面改革后,苏州市就把整合资产、集聚优势、做大做强各县市粮食购销公司作为工作重点加以推进。近两年,我市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分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大做强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对策办法,通过资产整合、开拓经营、内部控制和规范管理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打造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并且以点带面积极推广。

 

        2、扎口储备管理,保障粮食安全。近几年来,各市、区都实行了由购销公司统一扎口收购和储备粮食,有效掌握了本地粮源,经营总量年年有新突破,购销公司综合效益大幅上升,企业经济效益得到质的飞跃。

 

        3、扩建整合重组,集聚资产优势。苏州市区共投入3366万元,分别于2009年11月、2010年12月对久盛米业有限公司和白洋湾粮食中转储备库进行了资产回购,市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相继兼并了粮源丰富、仓储设施较好的港口、塘市等8个粮库,公司储粮仓容扩大到6万吨。常熟在2009年将25家不运作的粮管所资产和粮油资产公司的部分资产划并至常熟市粮油购销公司,并对粮油购销公司实施公司制改造,改建后的公司为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的国有法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成功收回了2个骨干库的资产经营权,并完成了改造。太仓市收回了两个库点的资产经营权,并采用了“服务外包”的方式,充分利用了现有管理和技术人才,有效地节约了地方储备库的运行成本。改革相对滞后的吴江区,也加快推进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中心库建设项目将于8月份实施奠基。根据苏州的“十二五”规划部署,苏州金仓粮食物流中心、常熟市中心粮库、张家港沙洲中心库、太仓岳王库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都将于2013年全面使用。

 

        4、完善经营机制,增强内生动力。一是注重人才引进。近两年苏州市各地粮食购销公司分别通过社会招聘、竞争返聘和从大专院校引进等方式,大量招聘人才,充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如张家港粮食购销总公司在用人机制上采取聘任制,从总经理到员工44人中,有35名从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后的分流人员中返聘,其中9名是近年引进的大学生。二是分配与绩效挂钩。近两年,我市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在分配机制上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干部职工报酬与企业发展业绩挂钩,更好地发挥国企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常熟粮油购销公司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对两个骨干粮库按照独立核算的模式进行运作,设立二级法人。

 

        5、创新供应模式,延长经营链。苏州市国有粮食企业抓住苏州城乡一体建设,加快推进“放心粮油店”和“粮食银行”建设,向最直接的消费端延伸,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一是以“万村千乡”工程为契机,深入推进放心粮油店建设。至2012底全市已建有272家放心粮油店(专柜),其中农村放心店(专柜)205家,占比75%。二是以“粮食银行”建设为抓手,做好最直接生产者的服务,把“粮食银行”业务从小农户的口粮服务发展到大农户的商品粮服务以及失地农民的口粮服务,进一步推进产业链的发展。至2012年底,全市“粮食银行”总数达到48家,新农村示范村延伸网点29个,储粮农户近7万户,累计储粮近4.5万吨。

 

        三、国企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历经10多年的国企改革发展过程,苏州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规模、经营、管理和赢利能力都得到了可喜的发展,但深层次分析原因,主要还是靠政策吃饭。没有政策的支持,企业仍是举步维艰,生存压力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企业经营范围狭窄。目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购销公司经营空间很小,虽然有个别企业开始涉足跨行业的投入,但大都仍然局限于原粮这一单品种的经营范畴,产业链发展不健全,市场竞争能力差,受粮食形势和政策因素影响大,经不起市场的冲击。

 

        2、企业“小而散”,对外无法形成整体优势、规模优势。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相对比较独立,区域间也难以形成一个整体,相当部分资产还是以租赁等传统方式在经营,企业“小、散、弱”状况突出。

 

        3、企业融资困难。由于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大都是政策性企业,自筹资金能力差,企业土地仍为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用于融资的资源少,制约着国有粮食企业的做大做强。

 

        4、行业人才匮乏。国有粮食企业职工老龄化程度严重,虽然近几年各地招聘了一部分大学生,但懂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仍然缺乏,断层现象比较明显。同时,由于粮食企业收入相对偏低,人才流动较快,给企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四、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的思路

 

        目前苏州市国有粮食企业的状况已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因此,我市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既要考虑到历史沿革和现实情况,更要考虑今后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整合重组为手段,以做大做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目标,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一县一企、一企多点” 模式的兼并重组,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粮食企业要素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集团化。

 

        1、组建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一县一企”为原则,以物流园、中心库、骨干库为依托,收纳库点为补充,组建区域性的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总公司(集团)可根据不同业务或不同库点,下设若干个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或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原则上一线收纳库可由中心库或骨干库择优兼并。通过改革重组,形成“县(市)、区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十“子公司、分公司”十“收纳库点”的组织模式。新组建的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各市、区政府应授权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运营与管理。

 

        2、分类处置国有粮食资产。原粮管所的资产按照企业重组方案统一变更到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对国有划拨土地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将国有粮食企业现有的划拨土地转成出让土地,以增强国有企业的融资能力。对国有粮食企业变更土地性质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出让金到账后,经当地政府批准,全额作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追加投资,增加国有粮食企业的资本金。对《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中列入骨干库范围的国有资产现仍出租给相关民营企业的,要全部收归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直接经营。对纳入保留的一线收纳库点的出租资产,由各地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视粮食购销需要逐步收回,进行直接经营或服务外包。对于没有政策性收购、地处相对偏僻、仓储设施简陋陈旧的库点的资产可通过评估,择机公开整体出让。

 

        3、合理安置重组企业职工。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中,对被兼并的国有粮食企业在职职工由各地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统一调度,延续劳动关系;对被兼并或被收回国有资产经营权的相关民营企业的在职职工,由各地粮食购销总公司(集团)根据实际需要,择优聘用。对企业内退等特殊人员,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并设立专项资金支付相关费用。

 

        4、统一办理重组变更手续。在改革重组中,国有粮食企业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的变更以及工商登记等手续由有关部门集中办理。

 

        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兼并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机制,规范运作,真正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统一发展战略、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管控、人力配置等统分结合的公司制发展模式。

 

        五、国企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

 

        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着重要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职能,是国家掌握粮源、实施粮食调控、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载体,在粮食流通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地方国企改革政策性强,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建议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意见,营造宽松环境,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1、给予国企改革财力支持。各地财政、税务、国土、房产、工商、住建、人保、农业发展银行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财政、农业发展银行要从资金上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组,支持改革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发行要适时增加对国有粮食企业的项目支持,发放一定规模项目贷款。给予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外购粮食贷款支持,给予苏北异地储存苏州储备粮信用贷款支持。

 

        2、给予盘活土地资产优惠政策。苏州市现有国有粮食企业规模小、实力差,无法交纳巨额的费用。收购期间资金量大,又相对集中,如果划拨土地,就不能用于两季收购的农发行准政策资金的抵押担保。建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把国有粮食企业的划拨土地改转为出让土地,并免交土地出让金,优化国有资产,切实解决在粮食收购经营中的融资难问题。同时,建议政府对处置用地的收入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3、减免各种税费。目前苏州市原粮管所的资产虽然名义上有一部分已划至县级粮食购销公司,但两证仍没有变更,变更就要涉及交税。建议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系统内国有粮食企业资产重组、兼并免交各种税费。同时,建议省政府公布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名单,明确免交企业所得税。

 

        4、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现在苏州市国有粮食企业137家,其中81家是不从事粮食购销经营活动的国有企业,实际上就是原来的粮管所,由于涉及到挂账、“三老”问题,一直没有撤销,现在是只有牌子没有人员的企业,我市的吴江每年都要负责人员费用近200万元,企业负担很重。因此,建议出台政策明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老人”从企业剥离,设立专项资金承担“老人”费用。

 

        5、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权。现在苏州市正在积极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模式,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行集团化运行的试点。但国有资产管理权的归属问题,直接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在顾虑,担心资产整合做大做强后管理权被国资委收走。所以建议市政府在出台的国企改革方案中要明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国有粮食资产管理权,增强企业改革的信心和力度,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深入,增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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