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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255/2011-00084 分        类 法律法规  
发文日期 2011-05-17
标        题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自查和省级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粮办〔2011〕5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要求各市、县粮食局做好全省油脂库存检查自查和省级普查准备工作。
时效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自查和省级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7 08:23
来源: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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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全省食用植物油(以下简称“油脂”)库存检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确保自查工作落到实处、省级复查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要做实、做细自查工作

       企业自查是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的基础,是决定全省油脂库存检查工作顺利与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全省所有纳入到本次油脂库存检查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集中精力,扎实做好企业自查工作(包括密度和罐温测定、储油体积计算、非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底稿填写、保管专卡完备建立、保管账和会计账核对相符、政策性业务文件建档备查工作等)。同时,各企业还要备好货位平面图、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企业性质、人员、经营管理模式、库容量、库存数量、油权属性等),并做好库容库貌整理工作。

       二、各县(市、区)粮食局要切实做好企业自查的督导工作

       根据国家粮食局等四部委统一部署,企业自查由县级负责督导。一是指导企业做好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填报符合要求,为做好油脂库存统计数据分解整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督促和指导企业配齐检查设备,系统整理账务资料,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自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三是对企业自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指导企业科学运用检查方法,落实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准确填报检查数据,认真编制自查报告,确保自查工作全面完整,结果准确,防止出现自查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四是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措施,落实整改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整改。

       三、各市粮食局要认真做好自查情况的巡查和省级普查的准备工作

       各市粮食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全市面上自查情况进行巡查,形成巡查意见,提出工作要求。为做好省级普查的准备工作,由各市粮食局负责对县级自查数据和综合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本市开展各阶段检查工作的具体情况、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并附库存检查结果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粮食  库存  检查  通知

抄  送: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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