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交易公告

关于最低收购价小麦预案执行期间有关企业购买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6 00:00
来源: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有关部门发布的《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在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期间(2009年5月21日至9月30日),为防止出现“转圈粮”等问题,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以及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库点一律不得直接和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最低收购价小麦。批发市场已经在交易系统中进行了限制。请上述企业和库点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预案执行期间不要参与购买最低收购价小麦。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