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粮食局:
根据《江苏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审批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拟授予南京铁心桥国家粮食储备库等26个企业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1月8—1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其他单位或个人对被公示企业若有异议,请向省粮食局反映,省粮食局将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25-83437624。
附件:2008年度取得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二○○九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储备粮 承储资格 通告
关于公示2008年度取得江苏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