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苏粮人〔2007〕15号
关于举办第一届江苏省粮食行业
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粮食局、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粮人〔2006〕44号)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造就一批适应粮食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省粮食局、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第一届江苏省粮食行业职业岗位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工种)
根据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职业(工种)设置要求,大赛设置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二个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二、参赛人员和人数
全省粮食行业在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岗位上工作,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业人员。具体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技术,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每个市和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组织一个代表队(选手4名,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各2名;南京市、省粮食集团公司各3名)参加决赛,每个参赛选手限参加一个职业的比赛。
三、竞赛职业标准
大赛活动按照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组织实施。
四、竞赛组织
大赛由省粮食局、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江苏天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具体承办。大赛成立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各厅局领导和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担任,委员由各具体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人事处。专家评审委员会由有关单位的专家、教授及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担任,负责大赛的业务指导和考试鉴定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赛由各市粮食局自行组织进行,优胜者参加全省决赛。决赛将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考试鉴定,试题由国家题库粮食专业分库提取,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
五、竞赛奖励
1、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选手,报请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职工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
2、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选手,报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由省粮食局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经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3、对获得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前十名的选手,由省粮食局授予“江苏省粮食行业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金、荣誉证书。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对技能大赛成绩合格选手,经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5、大赛设团体奖。对参赛代表队获团体总分前三名的,由省粮食局颁发第一、二、三名团体奖牌。
6、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获得各职业(工种)决赛前十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省粮食局颁发奖牌。
六、决赛时间
决赛定于2007年9月26-28日在南京举行。9月10日前,各市粮食局和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具体要求和地点另行通知。选拔赛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各市粮食局对此次活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本地赛事,并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竞赛的各项准备工作。鼓励全行业基层企业职工积极参加,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练、以赛促培,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改善粮食企业岗位技能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通过广泛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出能人,树立典型,形成全省粮食行业学业务、钻技术、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第一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粮食行业 技能大赛 通知
附件:
第一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王元慧 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晓布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吴可立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严长俊 省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于国民 省粮食局副局长
卢保全 省粮食局副局长
沈祖方 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组长
王建国 省粮食局副局长
刘成龙 省粮食局副巡视员
委 员:逄史奇 省粮食局人事处处长
赵克忠 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徐尊杰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
鞠兴荣 南京财经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院长
张生彬 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赵云芳 省粮食局财务审计处处长
何广龙 省粮食局产业指导处处长
顾雅贤 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逄史奇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