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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若干问题探讨

发布日期:2007-01-11 00:00
来源:苏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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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苏州已从一个粮食丰收有余的鱼米之乡,演变成为一个粮食严重产不足需的典型粮食销区。为充分掌握有效粮源,确保粮食供应安全,在苏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 “五个有”的要求,本着“政府搭台、部门服务、企业运作”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在主产区建立了一批粮食生产基地,从实际运作的几年来看,总体效果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时至今日,探索如何继续加强基地建设,深化合作形式,进一步夯实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粮食产销衔接基础,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是一个十分重要且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因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大局。
一、我市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的现状
苏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粮食工作,关注粮食供应安全。2003年以来,针对当前国内外的粮食形势和苏州自身的实际情况,市领导多次强调指出,苏州要充分利用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粮食资源,通过市场的有效配置,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和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完善应急保供体系,实现粮食供求的动态平衡。
我市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根据苏州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传统粮食经营的优势,认真总结前几年实施订单粮食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生产基地的实践与发展,走出了一条以基地建设为源头,直接掌握产区粮源,满足苏州市场需要和地方储备,确保全市粮食供应安全的道路。
(一)建立粮食生产基地的基本原则
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其目的是为了满足销区的市场需求,因此,它是一种市场行为,必须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即以市场为导向,包括数量的多少,地域的选择,品种和品质,价格等内容。这些需求的实现,都要需要市场的经营主体,即经营企业,依照市场的规律去实施。当然,作为销区地方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引导企业更好实现这一需求,同时,在粮食紧缺时,能采取一定的宏观调控措施,保证产区基地的粮食顺利到达销区,保证销区市场供求平衡,在基地建设中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扶持,实现产销区之间的优势互补也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我市在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中,充分坚持了“政府搭台,部门服务,企业运作”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较好地达到了产区生产有销路,销区粮源有保证,企业经营有效益,政府调控有基础的目的。
(二)粮食生产基地的形式。
我市各地在建立粮食生产基地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了各自的经营特点和长处,创造了许多基地形式。
1、购买或租赁产区仓库,直接就地收购粮食。我市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起步较早,粮油经营比较活跃。经过几年的发展,一批有实力的粮食购销企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市场竞争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资本也有了一定的积累。这些企业在与产区粮食企业的合作经营中,拓展了合作的领域,采取购买或租赁产区的粮食仓库等设施,产前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需要,与当地农民签订粮食订单,承诺收购。收购季节,则组织人员或就地招聘人员,在产区自主收购粮食,掌握第一手粮源。同时,视市场情况,实行边收边调或先收后调等经营策略,这样,既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又使企业在经营中得到发展壮大。
2、以订单形式,建立长期产销合作关系。长期以来,我市的粮油经贸不断得到发展,骨干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壮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产业化经营性企业成为了粮食流通领域的主力军。他们依靠广泛的市场网络,密切的客户关系,与产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订单基地,落实订单品种,实行优质优价。此外,为保证基地订单的真正落实,这些企业还通过向产区基地农民支付一定的预付款或委托的当地粮食经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等措施,使订单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履约率。
3、政府协议落实生产基地。苏州作为一个巨大的销区市场,仅仅依靠企业的自主行为,以满足企业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基地是远远不够的,并且作为地方储备粮的主要来源,产区基地的建立与巩固,需要政府的扶持和指导。200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倡导下,我市先后与黑龙江佳木斯市、苏北宿迁、盐城等地政府签订了粮食生产基地协议。各市、区也纷纷与一些往来较多、情况熟悉、联系紧密、谋求双赢的产区政府签订了粮食基地协议。政府协议侧重于双方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侧重于双方的粮食产销平衡,侧重于双方的经济互补。作为销区,我市对以政府名义落实的粮食基地,在产区粮食按质按时到达苏州后,给予对方合作企业每斤2分的补贴,用于产区加强基地的基本设施建设和服务,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粮食生产基地的布局。
市外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既要着眼于粮源取得的可能性和可靠性,又要兼顾南北帮扶挂钩合作关系,特别是长期以来双方企业已有的友好合作关系,还要考虑基地建设的经济与合理,便于基地的建立与发展。从已建立的基地分布情况看,我市较好地把握了这几个关系,目前大部分建在苏北地区,这样既便于企业操作实施,又便于粮源的及时组织供应,避免集中一地,运输困难,难于履约等矛盾,影响市场供应。与此同时,我市政府还十分重视本地的粮食生产,提出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切实保护本地的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此基础上,建立50万亩高标准粮食生产基地,其粮源优先用于苏州地方粮食储备。
二、粮食基地建设中的存在问题
我市粮食生产基地的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粮食省长负责制下市县长负责制的具体体现,是促进苏州“两个率先”和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信用问题。在全国粮食供求形势缓和、价格波动不大的情况下,基地合同履约的情况要好于供求形势紧张时期。前两年我市各地与东北等地签订的一批粮食购销合同,因受后来价格的大幅上涨而无法履行,甚至出现对方宁可赔钱也不肯履约的现象,苏北地区也有类似问题。
二是运输问题。京沪铁路是十分繁忙的经济大动脉,东北粮食外运要经过山海关这一瓶颈,粮食运输期间正值元旦、春节,车皮计划申请难、落实难,严重影响粮食的顺利发运。
三是费用问题。东北地区离苏较远,首先是运距长、运费高,其次是能源价格涨价、费率高,再次是列车提速后车皮限载,造成单位运费高,最后是损耗大、亏损多,致使采购成本大幅上升,且难于控制。
此外,还受当地粮食供求形势的影响,在全国粮食形势偏紧时,不排除当地政府采取调控措施,限制粮源外流,以保当地市场等不确定因素。
三、建议与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这些突出问题,我市在建设粮食生产基地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基地建设策略,以充分发挥基地的作用,保证我市粮食供应安全。
1、变以东北基地为主为本地、本省、东北三地举重。按照市委、市政府二个50万亩生产基地的统一部署,要重点规划和建设好苏州本地的50万亩高标准粮食生产基地,通过土地流转,走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道路,确保5亿斤左右的优质粮食优先用于地方储备和市场供应。外建50万亩基地中,至少应该保证30万亩左右建立在本省的苏中里下河地区、盐城地区、宿迁地区等地(包括邻近的安徽等地)。这些地区既是省定的南北产销协作地区,粮源又能很方便地经水路、公路快速进入苏州市场,满足市场需要。另外20万亩左右基地可建在东北产区,弥补本省供求偏紧时的不足。
2、变单向采购为产加销一条龙经营。在建立基地的同时,要十分重视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形式。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吸引基地的粮食经营集团、大型企业利用产区的优势到销区来投资办厂或双方联合投资,以产业化经营的模式,从而保证基地粮源有效流入,降低经营费用,提高经营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快传统产业的梯次转移,鼓励本地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粮食产区寻找新的发展空间。要积极鼓励这些粮食龙头企业进一步整合、拉长产业链,组建产业化“航母”,提高粮食品质,扩大市场占有率,积极发展粮食深加工,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用发展的理念规划企业长远目标,不断做大做强,真正成为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要结合储备粮的运作,通过重点扶持,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路子,打破所有制、行业和地区界限,探索“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良性互动能力,引导农民调优粮食生产结构,从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变单独出击为协同作战,提高运输效率。至目前为止,我市从东北调运的粮食,都是由基地方面经营企业向铁路部门申报车皮计划,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即使出钱购买的车皮计划,也不一定能及时发运。为此,我市应多渠道出击,努力创造条件,向铁道部调运部门申请安排计划,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完成粮食的运输任务。
4、变基地采购为就地储存,减少费用。为有效应对特发事件,保障苏州粮食供应安全,我市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都是围绕这一目标进行的,其中之一就是将市外基地生产的粮食运到苏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储存,以方便应急供应。但随着交通建设的发展,物流现代化,运输日益便捷,将基地采购的粮食放在产区储存,就地保管成为可能,需要时可以立即加工,短时间内就可将成品粮发运到苏。这样一是有利于节约储备粮费用成本,减轻财政压力;二是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增加企业效益;三是有利于巩固基地建设的成果,对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促进基地建设长远发展有重要意义。(苏州市粮食局  施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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