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江苏省粮油熏蒸作业备案何时可在江苏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 |
| 内容 | 《江苏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苏粮法规〔2024〕2号),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月31日。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熏蒸作业备案主要通过江苏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在熏蒸备案系统中填写《储粮熏蒸作业备案表》,上传《储粮熏蒸作业方案》。目前省政务服务平台无法l办理。 |
| 提交时间 | 2026-03-05 09:51:51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日期 | 2026-03-06 16:36 |
| 内容回复 | 《江苏省储粮熏蒸作业备案管理办法》中,明确熏蒸作业备案主要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线下方式办理。 目前,我局根据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改造升级,江苏智慧粮储云平台是重要功能模块,但暂未上线,熏蒸作业备案各地暂通过其他自有平台或线下流程办理,我们已要求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积极配合办理线下备案。 我们将尽快推进江苏智慧粮储云平台上线,市县熏蒸作业备案通过江苏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感谢对我们江苏粮食和储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我们联系。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