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政民互动> 统一咨询投诉> 咨询结果
详细信息
标题 省级储备肉冷库的资质要求
内容 领导好, 想请问下,申请省级储备肉冷库,有哪些具体的资质要求?另外,除了冻猪肉、牛肉、羊肉外,冻禽肉是否也可以储备?谢谢!
提交时间 2024-08-16 10:28:25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4-08-19 16:40
内容回复

目前,省级政府猪肉储备都是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猪肉承储企业,不存在申请省级猪肉储备冷库的程序

根据《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苏粮法规〔2022〕2号),第三章第九条 对省级猪肉储备企业基本要求是:

(一)具备肉类经营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符合《国家储备冻肉储存冷库资质条件》(SB/T 10408-2007)要求的全资存储冷库或持有存储冷库企业股份20%以上的储备企业,储存能力在6000吨以上或近三年年均销售量不少于企业投标标的库容量;

(四)产品质量应符合《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GB/T9959.1-2019)、《分割鲜、冻猪瘦肉》(GB/T 9959.2-2008)、《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GB/T 9959.3-2019)的相关要求。进口产品需通过合法渠道采购,符合海关检验检疫和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三年内未发生过肉类食品卫生重大事故,卫生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要求;

(五)储备库(点)必须在江苏省境内,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管理符合《冷库管理规范》(GB/T30134-2013,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及有效的市场投放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起到保供作用;

(六)承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度高,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另外,目前省级政府储备只有冻猪肉储备。

附件:《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苏粮法规〔20222)。



附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粮法规+〔2022〕2号(印刷稿).pdf  点击下载
满意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