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共计4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这是我省首次出台关于繁荣夜经济的系统性政策文件。
省商务厅厅长司勇表示,培育发展夜经济,是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促进商文旅融合发展,增强百姓获得感的重要抓手之一。此次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方向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科学谋划、丰富供给、加强保障、规范发展等4个方面综合施策,致力于点亮“夜生活”、点燃夜经济。
《若干措施》聚焦加强布局规划、丰富品牌内容、扩大消费需求3个层面,提出务实举措。例如,引导各地提升重点街区、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点便民生活圈、重点场馆的夜消费功能,提倡每个设区市至少打造一个“烟火气、江苏味、国际范”的夜经济品牌,探索发放分时消费券、夜间消费券等,支持机构、企业开发夜经济主题系列数字产品、服务,完善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生态圈。
《若干措施》从商业、旅游、健康、研学、展演等5个重点领域着手,全方位多层次拓展夜消费的新场景、新业态。鼓励各类商业场所和主体在适合地点规范开展店外促销和外摆经营活动,适当延长营业时间。省市联动开展“水韵江苏”主题夜间文旅消费促进活动。鼓励体育健身运动项目延长营业时间。推动夜校大力改善办学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延长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开放时间。在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省直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全年累计延长开放日不少于60天,累计延长开放时间不少于90小时。
《若干措施》还从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交通配套、提供从业支撑等3个方面加强保障。比如,鼓励各类支付平台针对夜经济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降低夜经济经营者平台服务费用;根据夜间客流需求,做好公交线路布局、站点设置、运力等动态评估调整,因地制宜设置夜间动态路内停车位。
为确保夜经济在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下提升活力,《若干措施》从审批许可、监管执法、制度建设等角度谋划,特别提出建立审慎包容的机制,引导规范发展。
“我省将主要聚焦深化消费品牌、挖掘消费新潜力、完善消费载体等方面促进夜间商业消费。”司勇介绍,“苏新消费”是我省具有很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消费品牌。这次打造夜经济,就是要依托“苏新消费”已经形成的省市县联动机制,省级和地方共同发力。鼓励各市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人文历史等培育地方夜经济品牌,同时要考虑适当向下沉市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也打造有特色的地方夜经济品牌。计划在全省范围打造50个夜间消费集聚商圈(步行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