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江苏省地方储备粮质量信息管理模块”软件开发询价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4-08-21 13:46 来源:质量监测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信息技术开发供应商:

我中心拟采购“江苏省地方储备粮质量信息管理模块”开发服务。项目预算:人民币9.5万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90天内。请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于2024  年8月2315:00之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送至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北路5号总部商务广场9幢405室,逾期视为无效报价。我单位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一、项目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管理,根据中心科研项目和工作实际,拟在“江苏省地方储备粮云服务系统”开发扩展“江苏省地方储备粮质量信息管理”模块。

技术要求:

1、“江苏省地方储备粮质量信息管理”模块的用户为全省储备粮库,功能包含文件管理、检验设备管理、质检人员管理、质量档案,详见附件。

2、根据“统一系统、统一用户、统一资源”的要求,本项目的功能模块开发需在“江苏省地方储备粮云服务系统”开发扩展,不允许另建系统。

3、功能开发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继续沿用系统原开发平台、技术路线、系统架构、数据结构,保持技术统一性。相关技术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解决。

(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涉及商务智能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电子技术、新能源技术研发;数据处理;计算机网络工程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等;

2.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履约记录、合作经历;

3.具备优良的专业设施设备和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确保有足够的能力实施该项目;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评判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者成交;若其他条件相同,资质高者优先;若资质也相同,维保年限长者优先。

四、报价须知

1.本项目预算9.5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此价格,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报价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4.本项目所有技术参数均需响应或正偏离,不得有不响应或负偏离,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五、其他

1.相关资格资质均需出具证书复印件(需位于有效期内或提供有效延期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资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信息如有造假或作出虚假承诺等以骗取成交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其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提请相关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与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依法予以处罚。

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给付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成交供应商将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成交报价之中,且不因此而影响交付时间。

5.本项目付款方式为项目交付验收完成后付95%,尾款5%一年后付清。

6.如有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六、报名咨询时间及联系人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8:30-12:00、13:30-17:00。

联系人 :贾继荣;  电话:18900668156。

附件1.docx附件2.doc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