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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江苏(苏州张家港)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7 15:56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成品大米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4月26日  10: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江苏产一级粳米(本批粳米为2022年产稻谷加工生产,加工日期为2023年10月以后)

数量:460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并签署交易承诺书(如附件四)。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卖方指定仓库车板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335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收取中标方成交金额2‰的手续费。

 三、交易资格

1、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各类企业,参与企业需向委托方提供《苏州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方可在会员系统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未向委托方报名、未通过审核会员不得参与本次交易)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360元/吨,合计共40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交割事项:成交后买受人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并在系统开具出库单,凭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交割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交收完毕。逾期提货按0.5元/天/吨收取逾期费用,逾期超过3天按违约处理,按照《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处理,将买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分别划拨给卖方和江苏市场。如遇不可抗力(极端天气、连续阴雨天气等),经双方协商解决。

六、其他事项

以委托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交易清单各项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质量以仓库大样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委托方版本的提货委托书(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发至卖方公司储备管理部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买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1、本批粳米为2022年产稻谷加工生产。2、数量以包数清点为准。3、中标买家不得以大米原包装用于商业用途。

七、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倪经理 13306241999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李佩璇 18900668971

孙先生1811899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4年4月17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苏州大米销售交易清单-张家港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xlsx

附件四:苏州成品大米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4.26).docx

附件五:提货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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