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规体改司《关于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函》要求,在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局审核、评定,拟推荐以下单位和人员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突出单位和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
张亚明 泰州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处长
三、公示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
四、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省局法规体改处、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8966713、89667070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