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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A级守法诚信粮食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15 17:53 来源:监督检查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苏粮法规〔2023〕2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对全省1899家粮食企业2023年度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出A级企业832家。为激励先进,营造守法诚信的粮食流通市场环境,现将A级企业名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粮食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A、AA、AAA)、B、C三级,企业连续2年获评A级可申请升级为AA级,连续3年获评A级可申请升级为AAA级;A(A、AA、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制,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组织发放。

2.粮食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评定。2023年度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有效期内,企业发生一票否决评价指标所列情形的,由初评部门直接判定为C级,并收回证书。

3.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可以在权限范围内,依法依规对A级企业落实以下守信激励措施。(1)采取信任监管,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以外,合理降低“双随机”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2)在粮食流通领域财政性资金和项目申报、评优评先、政策性粮食收储、成品粮应急保供定点时,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或者给予重点支持;(3)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给予相关便利。

同时,鼓励交易市场、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企业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真正使守信企业“减压力、得实惠”。

4.A级守法诚信粮食企业可通过当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或进入粮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A级守法诚信粮食企业名录.pdf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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