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闻宣传服务供应商:
我局拟采购“水韵·苏米上海行”新闻宣传服务。项目预算:人民币16万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请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于2024年12月9日17:30之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密封送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338号苏粮大厦21楼2109室,逾期视为无效报价。我单位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一、项目基本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等对“水韵苏米”省域公用品牌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江苏精品粮油产品在上海的影响力,赋能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水韵·苏米”品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拟面向上海终端消费者开展“水韵·苏米”精品粮油上海宣传推广活动。
上海60%以上的粮食来自江苏,上海火车站、地铁作为上海的交通枢纽,人流量大,适合展示水韵苏米品牌形象,提升品牌曝光度,同时覆盖目标消费群体,促进苏米在上海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为此,拟主要通过数字灯箱、海报广告等方式在上海火车站、上海地铁开展水韵苏米的宣传推广。同时,为体现“水韵·苏米”精品粮油上海宣传推广活动成效,需在江苏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此次活动,提升“水韵·苏米”精品粮油在省内口碑和影响力。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相关类别;
2.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履约记录、合作经历;
3.具备优良的专业设施设备和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确保有足够的能力实施该项目;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评判标准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者成交;若其他条件相同,资质高者优先;若资质也相同,承诺提供额外服务优者优先。
四、报价须知
1.本项目预算16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此价格,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报价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4.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均需响应或正偏离,不得有不响应或负偏离,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五、其他
1.相关资格资质均需出具证书复印件(需位于有效期内或提供有效延期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企业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如有造假或作出虚假承诺等以骗取成交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其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提请相关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与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依法予以处罚。
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如有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采购人名称(公章):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人:田浩求
电话(传真):025-89667036,18900668163
电子邮件:18900668163@189.cn
询价时间:2024年12月5日
附件1 供应商服务项目响应表附件1 供应商服务内容响应表.docx
附件2 报价响应一览表附件2 报价响应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