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要求,促进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江苏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江苏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2.江苏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2月18日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粮食流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