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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6-30 18:39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优环境功能,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做好主动公开,助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广泛知晓

1.做好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省级法规规章正式版本。结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2.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公开。做好粮食产业发展、粮食仓储物流建设、物资储备等专项规划公开工作;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相关历史规划。

3.做好粮食收购交易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粮食收购制度文件,及时发布我省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收购价格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推动指导做好粮食市场化收购信息公开,持续提升为农为企服务水平。做好政策性粮食交易结果、粮食收购进展等信息公开。

4.做好优质粮食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优质粮食工程相关政策文件,发布粮食绿色仓储、品种品质品牌、应急保障能力、机械装备、质量追溯、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和“中国好粮油”“江苏好粮油”产品遴选等有关信息。

5.做好节粮减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推动节粮减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

6.做好粮食质量标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粮食质量安全相关的政策文件、已取得资质的检验监测机构和调查监测报告。做好粮油相关标准公开发布和集中展示,重要标准应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7.做好物资储备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物资储备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储备肉投放、医疗物资保障、救灾物资调运等信息。

8.做好粮食执法督查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粮食执法监管的政策文件,及时通报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公开。

9.做好其他重要工作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及时公开经财政厅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信息,按要求做好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持续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做好各项招录、招聘信息公开。

二、加强解读回应,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措施落实见效

10.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加强对粮食收购、物资储备、应急保障、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政策执行情况等的解读。突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切实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均需开展解读。

11.改进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访谈、接受媒体采访、发表相关文章、图文视频等形式,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重大政策开展多元化解读,发布时与政策文件做好关联。

1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政策性粮油收储轮换、保供稳市、节粮减损、标准质量、应急物资保障等企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答复互动交流版块公众提问咨询,提升政民互动效果。

三、提升服务理念, 不断改进完善公开申请答复工作

13.做好公开申请转办答复。及时处理转办群众公开申请,督促有关处室单位依法稳妥答复,按程序报审答复告知文书,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

14.规范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行政复议机关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做好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引导我局政府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四、夯实公开基础,提高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5.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维护好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江苏政务服务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服务旗舰店建设管理,丰富旗舰店服务内容,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避免出现“僵尸”栏目。

16.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各类信息生产和发布审核,确保发布内容权威、数据同源、口径统一,做到建管用结合。

17.完善配套制度体系。认真执行《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研究细化局内工作流程。

五、强化任务落实,增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公开质效

18.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积极参加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19.加强考核评价。优化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定期开展检查通报,做好年度考核。研究起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拟于20241月底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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