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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255/2023-00026 分        类 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 2023-06-28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0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苏粮发〔2023〕3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30 18:01 浏览次数: 字体:[ ]

杜秀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粮食储备管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经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机构和人员配置

2019年市县机构改革时,中央对省市县党政机构限额进行了明确规定,各设区市在规定的限额内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其中苏州市、无锡市单独设置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其他11个设区市在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挂牌。目前,13个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实有行政在编人员177人(每市平均设置3.5个内设机构,平均实有14人)。总体上看,各设区市均设有机构,职能运转较为顺畅,架构体系较为完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县(市、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机构职能运行情况,督促加强职能和机构建设,并根据职责任务需要,合理调配机构编制资源,为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撑。

二、关于相关配套政策及制度体系建设

近年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依法管粮,不断加强粮食法制建设。一是加强区域粮食流通立法修规。颁布《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修订《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出台《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江苏省省级储备粮安全储藏水分标准》等政策文件,全流程规范粮食流通管理。二是统筹做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竞争有序的市场化收购新格局。督促当地国有企业在粮食收购中发挥示范作用,带头积极收购,坚决防止出现“卖粮难”。同时,充分发挥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兜底线、稳预期”的重要作用,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启动预案,维护种粮农民利益。三是严格管控粮食质量安全。按照相关规定,粮食收购入库、储存保管和销售出库均要必检质量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必检,严防各类不合格原粮流入口粮市场。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政府储备等粮食的物流、收储、信贷、库存、质检、交易等环节实施跟踪追溯,实现穿透式监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三、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依托有关高校,全面推进新农科建设。江苏科技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均设有粮食工程专业,本省的19所高校设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学校开设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等专业。其中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江南大学、江苏大学等10所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均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省品牌专业)专业建设点,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工程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同时,强化粮食储备领域协同创新。支持南京财经大学设立粮食和物资学院,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粮食储运国家工程实验室。支持江苏科技大学粮食学院与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建江苏粮食产业研究院、江苏粮食行业高级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粮油学会副理事长单位)。我局联合省级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共同举办多届全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岗位练兵、以赛代训的形式,培养和选拔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多人被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和“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营造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新农科”建设,引导我省涉粮高等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粮食储备相关学科建设力度,鼓励探索开设粮食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二是推动产教融合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粮食储备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深化产学研融合,推动成果转化。三是引导创新创业实践。鼓励大学生面向保障粮食安全和粮食储藏管理的现实需求,通过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渠道,充分激发他们投身粮食领域、奉献粮食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28日

联 系 人:田正全

联系电话:025-8966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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