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交易公告

1月7日江苏(宿迁)地方稻谷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04 14:34 浏览次数: 字体:[ ]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宿迁分市场定于2022年1月7日10:00举办本次稻谷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数量、质量验收及入库: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质量符合国标二等及以上,水杂升扣量按照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执行,出米<70%原则上拒收;色泽气味正常。符合稻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黄曲霉毒素B1≤10ug/kg,铅、镉≤0.2mg/kg,超过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双方对验货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具有国家质检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发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入仓过筛,筛下物随车带回。

二、交易资格

1.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本次交易仅限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自然人单位或企业无参与此次采购交易资格。报名自然人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2.报名方式: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本次交易前向江苏市场账户汇入采购保证金,视同报名成功;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自然人,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具体方式: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3)有意向参加本次交易的自然人首先须向委托方报名,且在审核通过后在相应专场完成报名流程。

三、交易方式

1.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

2.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2022年1月7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宿迁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或自然人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50元/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8‰向供货方收取。

3.汇款及保证金转入:

(1)在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2)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新系统“省储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或提前进入专场,将足额保证金“转入”江苏市场。

(3)如遇资金到账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上传银行回单或转账记录咨询。

五、交割及结算

1.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

2.交收方式:供货方凭成交合同和身份证明提前联系采购方到库点交货,供货方须在2022年2月15日前交割完毕。

3.结算方式: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由买方验收入库,据实支付货款。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事项

1. 《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联系方式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孙先生13032588833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李佩璇 18900668971;孙先生 18118996613 

技术维护:徐杰 18963609170

会员报名:025-58800160

资金财务: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2年1月4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地方稻谷竞价采购交易清单.xlsx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