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中储粮江苏分公司、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各设区市政府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81号)通知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现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各设区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完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夯实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别是在“五一”“端午节”“七一”建党100周年来临前夕,认真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实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4月21日
2021年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工作责任清单
一、确保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坚持底线思维,着力提升应对重大火灾事故物资保障能力,做到响应迅速,协同高效。
二、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督促行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所需工作经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火灾隐患。指导编制行业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火灾事故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指导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积极推广消防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水平。将消防安全纳入本行业、本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研判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和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指导督促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全面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确保消防车道路标线、标志施划到位、可移动障碍物清理到位。及时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宣传和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行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督促行业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行业教育培训内容。督促指导行业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教育培训、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员工教育培训合格率达100%,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