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现将近期粮油检测相关标准更新情况公告如下:
1. 依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告,对以下17项粮食行业标准予以废止,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1)LS/T 3101-1985 《大麦》
(2)LS/T 3102-1985 《燕麦》
(3)LS/T 3103-1985 《菜豆、缸豆、精米豆、扁豆》
(4)LS/T 3105-1985 《甘薯片》
(5)LS/T 3222-1994 《可可粉》
(6)LS/T 3223-1994 《可可脂》
(7)LS/T 3224-1994 《可可液块》
(8)LS/T 3225-1990 《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
(9)LS/T 3402-1992 《瘦肉型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
(10)LS/T 3409-1996 《奶牛精料补充料》
(11)LS/T 3410-1996 《生长鸭、产蛋鸭、肉用仔鸭配合饲料》
(12)LS/T 3701-1993 《HGT-1000型谷物容重器》
(13)LS/T 3702-1993 《检验用谷物选筛》
(14)LS/T 3703-1995 《小麦粉面筋测定仪》
(15)LS/T 6101-2002《谷物粘度测定 快速粘度测定法》
(16)LS/T 6104-2012 《粮油检验 稻谷整精米率测定 图像分析法》
(17)SB/T 10274-1996 《饲料显微镜检查图谱》
上述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停止施行。
2. 依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告,发布以下6项粮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1)LS/T3106—2020《马铃薯》
(2)LS/T3125—2020《翅果》
(3)LS/T3267—2020《糯性黍(稷)米粉》
(4)LS/T3268—2020《辣木叶粉》
(5)LS/T3269—2020《油用米糠》
(6)LS/T3320—2020《米糠粕》
以上行业标准自2021年5月19日起实施。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发布以下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1)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代替GB 2763-2019
(2)GB 23200.1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3)GB 23200.1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4)GB 23200.1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5)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以上标准自2021年9月5日起正式实施。
江苏省粮油质量监测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