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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5 11:10
来源:法规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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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自2020年3月1日《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地积极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维护粮食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现就组织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今年《条例》宣传主题确定为“提升收储调控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

二、宣传重点 

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围绕中央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部署,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在“提升收储调控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方面作出的政策制度安排,并结合《条例》施行实际,扬长补短,推动《条例》深入贯彻实施。

1.面向行业行政管理者,宣传政策性粮食购销、地方政府储

备粮管理、粮食应急保障和粮食市场规范等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提升依法履职和宏观调控能力。

2.面向粮食生产者,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条例》规定

的支农惠农、维护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3.面向粮食经营者,宣传粮食收储、运输、加工以及政策性

粮食购销等方面的经营规范,经营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提升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理念。

4.面向粮食消费者,宣传我国粮食供给良好形势,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广大消费者倡导节粮爱粮传统美德,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树立减少餐饮浪费就是增加粮食供给的意识,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以《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围绕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营造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要灵活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讲座、问题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对不同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增强对《条例》的认知。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条例》明确的政策措施。要及时修订配套制度,保持与《条例》衔接统一。

请各地及时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的工作动态上报至省局官方网站“条例、办法宣传”专栏。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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