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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启动2021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25 17:50
来源:监督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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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省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守法诚信的粮食市场环境,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江苏省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实施办法》(苏粮法规〔2021〕2号)和年度工作计划,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启动2021年度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工作。

此次评价工作范围包括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重点面向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类);个体工商户则本着自愿原则参加。评价工作全程通过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实施,于11月25日启动,12月31日结束。11月30日前,参评粮食经营者可联系当地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参评用户名和密码,参与线上信用申报,设区市所属企业直接向所在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D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确定;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C级(含)以上守法诚信等级的审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本机关政务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级评价结果。

开展信用评价是粮食流通领域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申报守法诚信等级的粮食经营者须及时、完整填报企业库内容,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评价工作的宣传解读和工作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对评价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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