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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春胜局长参加《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协调会

发布日期:2020-09-17 16:52
来源:法规体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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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省司法厅召开《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协调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高建新、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春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在听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和省农发行等部门对办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后,夏春胜表示,我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是落实中央有关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部署新要求、贯彻《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新规定的需要,也是应对粮食安全保障新形势,更好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储备效能的需要,将充分研究、吸纳各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修订草案。

高建新指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度重视办法的修订起草,前期作了很好的基础工作,送审稿总体比较成熟,为立法开了个好头。江苏有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办法(修订草案)也符合中央有关储备粮体制机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立法沟通和协调,按立法程序尽快将办法(修订草案)提请厅长办公会审议后报省政府。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级巡视员张国钧、省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王志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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