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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25条举措促流通扩消费

发布日期:2020-08-01 07:45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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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快促进消费流通扩大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省政府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围绕促流通扩消费开展“146”消费提振行动,即围绕“品质生活·苏新消费”一个主题,坚持省市县、政银企、线上下、内外贸“四个联动”,扎实开展消费促进提振、流通布局优化、市场主体壮大、消费品牌培育、创新转型发展、消费环境营造“六大专项行动”,共推出25条政策措施。

消费促进提振专项行动,包括举办127场品牌系列促进活动、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提振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拓展出口产品内销渠道等4条政策措施。具体措施有,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加快新能源停车位建设力度,城市公共停车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为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设施;对出口企业产品进入商超体系,在国标申请认证方面予以快速办理等。流通布局优化专项行动,包括加强规划引领、打造便民消费圈等4条政策措施。具体措施有,科学规划、规范有序设置一批“外摆市集”;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兴建和改造一批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大力发展夜间文旅经济,推动老字号进社区、进校园、进景点,推动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

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巩固保持稳中趋好的消费市场态势,需要全省上下同心协力。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表示,《意见》全面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江苏实际,起草过程做到“四个注重”:结合促流通扩消费,注重贯彻落实可操作性;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加强促消费组织力度;结合疫情应对,注重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结合开放大省,注重内外贸共同发力。

“全省有96家企业获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数量居全国前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王存表示,将研究制定推动江苏老字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支持老字号企业的技术、服务、文化和经营创新,组织参加第三届进博会、中华老字号展演活动,举办第四届中国江苏老字号博览会,加快推动老字号集聚区建设,促进老字号品牌集聚发展。

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王海平表示,将借助文化街区、文旅基金、展会、购物节等吸引客流,推进文旅商跨界融合。着力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推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发展。

“13个设区市核心商圈日均客流量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周金刚说,将继续支持各地采取发放消费券等措施,大力提升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扩大文旅、家政等服务消费,培育发展数字消费、线上线下融合等新型消费。鼓励发展夜间配送、集中配送等模式,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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