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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镇江率先出台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12-28 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交汇点讯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200万亩左右、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粮食应急供应点……今天(25日)上午,镇江市政府举行《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镇江市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国务院、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文件,镇江根据形势新变化,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意见》。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毅介绍,《实施意见》提出了五项目标:一是健全粮食行政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保障粮食安全责任;二是认真落实生产任务,确保稻谷、小麦口粮自给率达100%;三是保障地方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调控机制和应急保障体系;四是推动粮食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五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和流通监管。“《实施意见》既紧扣国家和省里总体框架和刚性要求,又有镇江特色。”镇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何益华说,《实施意见》共有19条具体措施,包括要求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200万亩左右,其中水稻播种面积106万亩左右;要求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对粮食作物保险给予支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粮食生产者提供信贷等金融服务;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粮食应急供应点,镇江市区、市(区)政府所在地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有1个应急供应网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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