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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3 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2018年度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194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2018年度考核相关对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19215号)要求,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全力支持考核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相关情况资料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请于2019812日前,就考评细则中涉及地方职责职权范围内的相关考核内容,形成详实的考核意见材料,提交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重点内容包括辖区内各中储粮直属库、分(子)公司以下工作完成情况:

1.执行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预案情况。

2.“一规定两守则”的执行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规定情况。

4.处置食品安全超标粮食工作情况。

5.中央事权粮食销售出库管理情况。

6.统计数据报送情况。根据统计制度,中储粮直属库应当将统计报表抄送所在地市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

7.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

二、实地考核阶段的配合工作

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将于7月底至8月上旬抽取部分中储粮直属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在此期间如考核组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核查重大问题线索等,请所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给予人力、技术、资料等方面支持。请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于729日上午前报送至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处。

三、抽调业务骨干参加考核组

拟从省局、无锡、泰州抽调4名业务骨干分别参加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考核组,并于7月底至8月上中旬根据考核安排开展有关工作。名单如下:

 

姓名

单位

专业方向

手机号码

吴建华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监督检查

18900668053

殷丽丽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会

18900668065

陆军

无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统计

13222925619

董明

泰州市地方国家粮食储备库

会统计

13914403806

 

殷丽丽、董明参加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考核组,差旅费、伙食(交通)补助等费用由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负担;吴建华、陆军参加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考核组,差旅费、伙食(交通)补助等费用由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负担。

安徽储备物资管理局联系人:

肖亚军, 联系电话:13956966740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联系人:

李功静, 联系电话:13817666862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

吴建华,联系电话:0258966705318900668053

 

附件: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2018年度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194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情况2018年度考核相关对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执法〔2019215号)

3.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络员报名表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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