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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正式通过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发布日期:2020-01-10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

1月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委书记娄勤俭指出,要扎实推动新出台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执行《条例》,为维护粮食生产经营者权益、促进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筑牢法治屏障。

《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施行,这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省级涉粮地方性法规。《条例》结合江苏特色,突出粮食安全保障,突出农民利益保护,突出粮食产业强国,积极发挥粮食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促进作用,将为我省“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和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发挥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条例审议通过.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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