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模式介绍 |
按照“优质粮食工程”总体部署,为加快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在对黑龙江、江苏、江西、广西、四川和陕西等省(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调研和各地报送材料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7种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建设模式,供各地参考借鉴,并结合实际情况加快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使其尽早建成发挥作用。 一是,合作社独立建设模式。四川省超过一半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由合作社独立建设,湖南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有一半的建设主体为合作社,吉林省由合作社建设的占四分之一左右,体现了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独立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要求。 二是,合作联合社建设模式。四川省广汉市黍鑫粮食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51家各类专业合作社组建,江西绿万佳种养专业合作(联)社由17家合作社组成,实现了由“户户联合”转变为“社社联合”。联合社建设产后服务中心为各成员合作社及农户服务,成员合作社只从事生产,粮食烘干、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由联合社进行统筹。建立合作联合体,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技术服务共享、金融资本互助、品牌建设推进、服务和效益双赢等目的,提高了粮食产后服务社会化组织水平。 三是,国有粮食企业与合作社联合建设模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粮食局组织先知粮油、同欣粮油建设了先知储备库、李渡省库、龙蟠粮站等三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与该区金山家庭农场、四通农机专业合作社、成银农业专合社合作,共同建设嘉陵“大龙凤”优质粮油产业化生产基地。产后服务中心为合作社提供“五代”服务,同时让合作社参与中心的管理和运营。合作社还利用国有粮食企业的自有品牌(南嘉香、乡坝卖油翁)和销售渠道,参与粮食精深加工,盈亏各占50%。 四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独立建设模式。江西省105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有69个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独立建设的,占66%;江苏省约有三分之二、四川省约有三分之一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独立建设承建。如江苏省南通市地方粮食储备库,结合南通粮食物流中心建设,在去年秋粮收购前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提供“六代”服务,即在“五代”的基础上增加了“代检测”服务。国有粮食企业一般通过规范的招投标购置设备,财政补助实行先建后补或者按进度分批拨付。 五是,民营粮油企业独立建设模式。宁夏回族自治区近一半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是民营粮油加工企业建设的;湖南省约36%、吉林省30%的由民营粮油加工企业建设。如江苏省南通季和米业,是一家集粮食收储、加工、批发、零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承建南通市海安县1个产后服务中心。该企业通过走访和比较确定了采购设备的品牌、型号以及市场价格的可控范围,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公司组织实施采购。该县还有一些民营企业以比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购置设备,县里组织验收和审计,通过后再向其拨付补助资金。 六是,粮食与供销部门联合建设模式。四川省德阳市整合粮食、供销两个部门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罗江区国家粮食储备库场地资源优势,联合集中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整合后,该库建设了9座烘干塔(日烘干能力540吨,包括供销社的4座),不仅扩大了烘干能力,还降低了运行成本。山东省德州市粮食局、德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发的《关于联合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为减少重复投资,发挥各自优势,提高资源效率,市粮食局与市供销社联合推进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把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与粮食系统“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相结合。两家分别出资建设各自的服务点,相距3-5公里,独立运营、自负盈亏,供销合作社的“为农服务中心”负责产前服务,粮食部门的产后服务中心负责产后服务。 七是,国有粮食企业吸收民间资本建设模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民营加工企业组成联合主体,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以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为重点,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罩棚和地面建设,提供烘后仓和部分清杂设备;民营加工企业购买所有烘干设施。该中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根据投资额,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租金。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烘干中心实行股份制,其中国有企业控股占60%,民营企业占40%。国有企业提供场地,负责库内收粮、质检和储存;民营企业投资烘干设施设备,负责库外收粮和市场营销等。四川德阳省食油储备库充分发挥建设场地大的优势,计划建设产业园区吸引民营加工企业进驻,并请其投资建设烘干中心。储备库提供建设场地,民营加工企业负责地坪等附属设施建设和购置烘干设备等,并负责烘干中心的日常运营,收购的粮食烘干清理后出售给该储备库,或者提供代烘干服务,按照协议规定由储备库收取相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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