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
为督促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8月5日起,市发改委按照企业自查与县级“全面普查”和市级“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8月下旬,市发改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6家县级粮食行政部门统计职责落实情况和20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重点对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指导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是否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是否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制度;企业台账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三账是否一致,是否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等22项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各地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从各地自查和检查的情况来看,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职责落实情况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统计制度建立和统计工作有了一定提升,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做好粮食流通统计的相关工作。 检查期间,扬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朱晓进副局长到现场督导,并查阅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度建立、职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统计台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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