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的通知 | ||||||||||||||||||||||||||||||||||||||||||||||||||||||||||||||||||||||||||||||||||||||||||||||||||||||||||||||||||||||||||||||||||||||||||||||||||||||||||||||||||||||||||||||||||||||||||||||||||||||||||||||||||||||||||||||||||||
苏粮规〔2019〕7 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有关单位: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粮食产业强省建设的重要载体。2017年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在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2017-2018年度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绩效;2018-2019年度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总体情况 2018-2019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总投资8.9亿元。总体来看,项目数量多、建设内容广、涉及市县多、建设规范严。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工作,项目建设推进有序,但进度不平衡。从建设进度统计数据来看,截至6月末,全省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占批复总投资30%。其中,“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占批复总投资42%;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44万元,占批复总投资7%;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累计完成1亿元,占批复总投资24%。 (一)“中国好粮油”行动。批复示范项目16个,其中15个正在推进,射阳县、海安市、六合区项目进展较快;靖江市、阜宁县进度滞后;东海县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批复建设项目28个,均在规范推进,21个机构在选型定参数,5个正在招标,2个已完成招标。 (三)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批复建设项目110个,其中56个项目正在推进,赣榆区、金坛区、溧阳市进展较快,赣榆区率先完工;丰县、沛县、邳州市、贾汪区、兴化市、靖江市、沭阳县等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进度滞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推进意识不强。部分地区存在重申报、轻管理思想,项目批复下达后,推进缓慢,遇到问题没有及时主动解决。个别项目因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推进,也不及时上报,而在建设周期结束后才提出项目撤销申请,影响项目建设总体绩效。 (二)未开工项目占比较高。项目批复下达已有半年,仍有55个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占项目总数的36%。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存在沉淀,未能及时发挥效用。 三、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对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梳理2017-2018年度、2018-2019年度“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找准问题,抓紧整改,全力推进,确保项目按期建成达效。 (一)做好2017年度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抓紧扫尾,整理档案资料,完成项目审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由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设区市质检机构、有关院校、省属企业和驻苏央企等单位的项目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组织验收。2017年度项目验收工作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履行项目变更程序。批复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调整。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要履行核准备案程序,且项目总投资不得减少。个别项目存在变更,但未及时履行核准备案程序的,及时补办手续。拟申报2019-2020年度“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单位,要慎重谋划,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内容,避免刚批复就变更的现象发生。 (三)规范填报项目实施进度。每月5日前,项目建设单位或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需及时进入“江苏粮网——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填报系统”填报项目建设进度,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后上报。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填报,以避免数据不能及时上报的现象发生;累计完成投资,按照项目的形象进度计算,不能以实际付款金额填报。 (四)重新明确省局项目联系人。因应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现重新明确各地“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省局联系人(见附件)。联系人负责协调指导项目推进、督促填报进度、沟通解决存在困难,进一步推进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五)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保障。资金保障是项目按期建设的重要基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情况是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已经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资金申请报告》中资金筹措承诺,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局《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10号)及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
附件:1.2018-2019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和粮食产 后服务体系项目进度(截至2019年6月30日) 2.“中国好粮油”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省局 联系人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7月26日
附件1
2018-2019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和 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进度(截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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