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期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
苏粮人函〔 2019〕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集团、省农垦集团: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国粮办发〔2019〕51号)和《关于加强考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司函人事〔2013〕64号)精神,经研究,定于4月份开展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安排 (一)鉴定工种、等级 1、(粮油)仓储管理员: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二)鉴定对象 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及以上。 1、(粮油)仓储管理员 等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和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等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和鉴定: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三)鉴定时间、人数 1、(粮油)仓储管理员:理论知识考试4月20日上午9:00-11:00。实际操作考评4月18日、19日全天。鉴定计划:中级工200名。 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理论知识考试4月27日上午9:00-11:00。实际操作考评4月27日下午、28日全天。鉴定计划:中级工150名。 (四)鉴定机构 1、(粮油)仓储管理员:江苏天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 二、培训计划 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为主,结合生产一线的实际情况,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力求学以致用。培训采取自愿原则。 (一)培训工种、等级 1、(粮油)仓储管理员: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二)培训内容 按照《粮食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程》进行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 (三)时间和地点 1、(粮油)仓储管理员:中级工4月9日至4月20日上午,4月9日下午报到。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市海州区霞辉路1号)。 2、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中级工4月20日至4月28日,4月20日下午报到。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市海州区霞辉路1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报名工作 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请登录在线网报地址:glj.sowin.com(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登录后单击考生报名流程即可按步骤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并打印申报表,不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和纸质照片。在线网报前加入QQ群106590519(江苏粮油技能鉴定网报),以便及时获得有关通知;网上报名后,将由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请打印《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注:申请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意见”处盖所属单位公章,不要盖市、县粮食局公章),现场报到时,请附带申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粮油保管员和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有关鉴定活动。 请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照《现代化粮库人员配置标准导引》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技能鉴定,联系人:洪燕,电话0518-85987160、85987161、13951496900。电子邮箱:254940828@qq.com,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连云港市海州区霞辉路1号,邮编:222000)。 2019年2月25日 抄送:江苏天禾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省局粮油质量监测所、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打印】【收藏】【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