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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渔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日期:2019-12-02 07:23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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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发布《江苏省渔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江苏省渔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江苏省渔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三项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

“三项制度”实施,是我省渔业执法制度的重大改变,对我省提高渔业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渔业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起到重要作用。

“三项制度”规范了渔业行政执法公示主要内容、公示方式、不予公开情形,建立了公示审查制度;规范了渔业行政执法各个环节中应当记录的内容;规范渔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程序,法制审核的重点内容等。“‘三项制度’将促使我省渔业行政执法更为规范。”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渔政处处长陈建荣说,制度实施后关键在于全省各级渔政机构的落实执行,省级案件执法情况都将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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